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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四年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5起处理3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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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阳网讯 (通讯员 杜世伦)2014年6月,环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惠效海,检测所所长赵永刚借带领单位职工考察学习机会,公款报销旅游景点游玩、KTV娱乐费用2040元;同年7月,该局副局长杨万借带领单位职工考察学习机会,报销旅游景点门票、住宿、餐饮等费用4878元;惠效海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公款支付个人电话费6117元。同时,该局还存在私设“小金库”、公款购买香烟3.3万元等问题。今年7月,环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惠效海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并按程序免去其党组书记、局长职务;给予杨万、赵永刚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支付的公款旅游等费用收缴财政……

    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185起,处理33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57人。

    面对“四风”问题日趋隐蔽,规避监管手段不断翻新的新形势,市上持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寸步不让,一毫不松,市、县纪委建立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周报告、月通报制度,实施“发票倒查”“账目倒查”“记录倒查”,紧盯“痕迹”查问题,开通了党风政风监督微信举报平台、“四风”问题举报直通车等网络举报平台,并在《陇东报》、庆阳电视台、庆阳市委网、庆阳廉政网等市内主流媒体发出公告,鼓励群众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微信留言等形式,“一键直通”向市纪委反映。

    在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过程中,我市注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违纪线索,按照“治未病”“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四种类型对症下药。去年以来,市委主要领导与下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约谈谈话884人次,市委班子成员针对分管领域和单位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先后进行约谈提醒1632人次。针对各县(区)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滞后的情况,先后9次举办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专题培训、汇报交流、案例分析等会议,对162名犯了“小毛病”的干部通过诫勉谈话和提醒约谈,对69人进行了函询,及时“咬耳扯袖”,对27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轻微违纪行为快查快处;对1起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干部深挖案件线索,一查到底,移送司法机关。

    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既设“高压线”,又念“紧箍咒”,重要节庆前都会发出“粽子禁令”“月饼禁令”“礼金禁令”“烟花爆竹禁令”,禁止操办升学宴、谢师宴,进行“廉节”提醒;节中强化监督检查,采取核查消费发票、异地互查等方式开展明察暗访;节后做好通报批评,坚决防止“节日病”反弹、复发。今年以来,集中查处了行业协会、重点学校、医疗机构、二级事业单位、开发区、管委会、纪念场馆、乡镇公务接待问题、重点部门及公检法机关等七类行业、部门的违规违纪问题27起,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85起,释放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编辑:融合发展编辑责任编辑:融合发展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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