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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权发布】庆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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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10日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

    庆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李明院长所作的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五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今后五年的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庆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树权责任编辑: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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