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陇东报数字报

  • 掌中庆阳客户端

首页 >
申请农村低保应具备哪些条件?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庆阳网讯(记者 郝芳)    12月20日,家住合水县吉岘乡王咀村的村民张万财致电本报热线咨询,农村家庭有残疾老人,领取残疾补贴之后,是不是就失去了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资格?他还想了解,具备怎样的条件才可以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就此,记者采访了庆阳市社会救助工作局城乡低保科科长梁宗斌。“农村家庭有残疾老人,领取残疾补贴之后,仍然具有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资格。”梁宗斌说,“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等原因,部分丧失劳动力,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可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同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城镇低保家庭及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智力、精神、肢体、视力一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四种的多重),智力、精神二级(含最重类别为以上两种的多重)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

    具备怎样的条件才可以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梁宗斌介绍,持有本市常住农村户口的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符合本市低保条件的,均有权申请获得农村低保待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户籍迁出的在校就读学生可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和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人员,均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认定条件又是什么?梁宗斌介绍,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认定条件是上年度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户籍状况和财产情况符合当地农村低保规定条件的困难家庭。家庭收入、户籍状况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民主评议是群众参与推荐低保对象的基本途径。

编辑:孙雅茹责任编辑:孙雅茹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