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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存隐患 交警:各行其道 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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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阳网讯(记者 郑朝静 实习生 秦阳)    每逢上下班高峰期,在西峰城区几条交通主干道上,时常会出现机动车与电动车“大杂烩”的现象,机动车忙着抢位,电动车忙着“钻缝”,致使交通状况不佳。8月7日至8日,记者在西峰城区进行了走访,并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交警大队宣传股副股长颜为峰。

    电动车“任性”行驶

    危险行为随处可见

    市民秦先生已有两年驾龄,但提到电动车,他还是心有余悸。在刚拿到驾照时,秦先生开车行至庆阳三中十字路口等待红灯。“当红灯刚变成绿灯时,我踩油门准备往前走,突然从左侧窜出一辆电动车,并从我的车前开过。”秦先生说,“当时吓得我魂都快没了,赶忙踩刹车,还差点和后面的汽车追尾。从那以后,我在路上看到乱窜的电动车,都有些害怕。”

    8月7日中午12时,正赶上下班高峰,西峰区小什字车流人流密集。记者注意到,有些电动车停在机动车的前面等待红灯,有些电动车直接与机动车“并肩而立”,趁车辆较少时直接横穿马路。市民孙先生说:“这太危险了,小什字来往车辆密集,像这样驾驶电动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在南大街与安定西路交叉路口,记者观察发现,许多电动车行驶极为“任性”,随意停放、随意变道、超速、逆行、闯红灯现象时有发生。遇到交通拥堵时,还会和机动车在车道上“抢车位”。

    对此,颜为峰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最新出台的《甘肃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也对其违法行为做出了具体的处罚规定。

    机动车挤占非机动车道

    电动车“在夹缝中生存”

    电动车“任性”行驶并非一家之过。记者在西峰城区走访发现,有些机动车车主为了赶时间,时常会将汽车驶进非机动车道,使得电动车无处行驶。驾驶电动车的文女士告诉记者,平时她在车流量较大的路段都行驶得比较慢,当后方来车时,文女士都会自动靠边行驶。“有时候整条道路被机动车占得死死的,电动车、自行车根本就没地方走,只好见缝就钻。”文女士说。

    记者走访时也发现了文女士所提到的问题,在西峰街头,机动车抢占车道、在拥堵路段鸣笛示意电动自行车靠边让路的情况也很多见。

    文女士说:“有些路段设立的非机动车车道上也停满了私家车,我们就只好骑着电动车走机动车道。”记者在岐黄大道走访发现,这里的非机动车道上并未划分出停车位,但依然有许多机动车停靠在路边。

    庆阳市人民医院附近的非机动车道上,停靠了两排机动车,一些电动车车主见状只好“止步”,将电动车驶上机动车道。私家车车主刘先生告诉记者,带老人去市人民医院看病时,因为附近没有停车场,所以就将车停在了医院门口的非机动车道上。当记者提到这里并没有车位时,刘先生说:“大家都停在这儿,我也就停了。”

    针对此类情况,颜为峰说:“按照机动车违法停放规定,将处以100元的罚款。违法停车造成道路拥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进行拖移。”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文明驾驶谨记于心

    在西峰城区,不管是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停靠还是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现象都非常普遍。颜为峰介绍,为杜绝此类现象,交管部门在完善硬件设施配套建设,加快道路交通管理现代化进程的同时,大力开展全社会的宣传教育,并全面加大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依法从严查处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严管、严纠、严处的高压态势。

    “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应当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在道路两侧通行。”颜为峰说。

    据悉,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市电动车挂牌工作按照预定的进度正在有序进行,各县(区)每天挂牌约1300余辆。市民对电动车免费挂牌工作均积极配合。就目前看,各县(区)挂牌工作依然缺少相应的人力和硬件设备的支持,各乡镇挂牌工作还不能全面进行。

    “目前,交通事故的发生率自行车和电动车占有很大比例,而电动车、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随意掉头、逆向行驶,也是诱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非机动车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候往往处于劣势,因此,自行车、电动车骑行者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各行其道,养成安全文明骑行的良好习惯。”颜为峰说。

编辑:孙雅茹责任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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