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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水上桌未开瓶不能退?工商部门:属强制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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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阳网讯(记者 高于婷)    日前,市民徐先生反映称,他在西峰区某烤吧用完餐结账时,被商家告知不能退剩余未开瓶的酒水,他认为商家的做法是欺骗消费者。

    据徐先生讲述,他当天约了几位朋友,一同前往该家烤吧用餐,在用餐过程中点了一些酒水。“点啤酒时,服务生抱来了一整箱,我也询问如果喝不完能不能退,服务生很肯定地告诉我喝不完可以退。”于是徐先生也就放心地吃饭去了,用餐结束后一箱啤酒还剩下四五瓶未开封,徐先生去前台买单,并提醒服务员清点剩余的酒水。可没想到的是,服务员竟表示不能退酒,可以付款后存在店里,徐先生再三沟通后,店家的态度也十分强硬。

    8月30日,记者从庆阳市工商局消保科采访了解到,该商家在口头做了承诺后,又反悔拒不退酒水的做法属于强制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消费前注意与商家确认一些事项,避免纠纷的发生,如果遇到此类纠纷,请保留相关凭据和证据,向工商部门举报反映。

编辑:孙雅茹责任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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