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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检察院“三举措”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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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阳网讯(通讯员 唐娜娜)    案件信息公开是检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透明化的重要举措,根据《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市院近期《进一步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通报,我院制定以下措施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一、规范案卡信息填录,确保程序性公开信息抓取准确性。案件程序性信息来源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网)数据库,系统对是否属于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未成年犯罪案件进行筛选,并对该案件标示为“公开”或“不公开”。因此规范填录案卡信息是前提,承办人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理案件时,应当遵循“谁办案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准确无误地填录案卡信息,尤其是关键性的节点信息要及时填录,才能保证案件不被漏抓;案管办要加强发布前的审查审核,做好风险评估、防范工作,确保从系统中抓取的案件程序性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严格审核公开版法律文书,确保法律文书公开质量。公开的法律文书字体、字号错误、当事人身份信息有没有屏蔽、制作的起诉书名称是否规范等,这些都是法律文书公开中很常见的错误。法律文书公开前,还应当进行人工审查案件承办人提交的公开版法律文书,是否有应当有技术处理而软件尚未做处理的内容,是否出现多余的标点、空格等,发现并纠正错误,逐渐降低公开的法律文书出错率,确保法律文书公开的质量。

    三、跟进重点案件,督促重要案件信息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公开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检务公开工作。办案部门对符合发布范围的案件,做出立案或不立案决定、批捕或不批捕决定、起诉或不起诉决定后及时撰写信息,交由专人审核发布。案管部门在受理环节发现并关注该类案件、分配环节叮嘱承办人、审查办理过程中跟踪具体进展情况,对案件立案、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等环节中,符合公开条件的重要案件督促承办人及时、保质保量地申请公开。 

编辑:孙雅茹责任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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