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用铜嵋公路、吴凤公路电子警察
监控设备的通告
(2018年第5号)
为有效遏制超速行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对全省道路交通进行全路段全时段测速的通告》(2016年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18年3月22日零时起启用以下4处道路区间测速抓拍系统和1处超限车辆冲卡抓拍系统,对机动车超速交通违法行为及冲卡车辆进行自动记录并依法予以处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区间测速路段及限速值
(一)铜嵋公路114KM+300M至吴凤公路165KM+500M,区间测速路段全长5.4KM,中型以上(含)客货车辆限速60KM/小时,中型以下客货车辆限速70KM/小时;
(二)铜嵋公路114KM+300M至吴凤公路169KM+950M,区间测速路段全长6.0KM,中型以上(含)客货车辆限速60KM/小时,中型以下客货车辆限速70KM/小时;
(三)吴凤公路165KM+500M至169KM+950M,区间测速路段全长4.45KM,中型以上(含)客货车辆限速60KM/小时,中型以下客货车辆限速70KM/小时;
(四)吴凤公路169KM+950M至182KM+10M,区间测速路段全长12.06KM,中型以上(含)客货车辆限速60KM/小时,中型以下客货车辆限速70KM/小时。
二、超限车辆冲卡抓拍
吴凤公路169KM+950M处路段所有超限超载车辆一律经由超限检测通道通行,对冲卡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卡口抓拍证据,按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予以处罚。
敬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