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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池镇制定出台《党员干部约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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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阳网讯(通讯员 杨岱录)为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进一步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提前掌控在各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倾向和不足问题,教育、帮助、提醒约谈对象端正思想认识,认真整改问题,切实做到勤政廉政,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镇党委、政府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西华池镇结合《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约谈领导干部办法》制定出台了《西华池镇党员干部约谈办法》,将“干部约谈”实践经验固化为制度,为进一步推进约谈常态化、规范化提供了有力遵循和制度保障。

  《办法》坚持挺纪在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规定约谈由镇党委和纪委组织实施,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实现全覆盖。围绕“为什么谈、由谁谈、和谁谈、怎么谈”,分别就约谈目的、实施主体、适用对象、内容及要求等进行实化和具体化。

  《办法》明确,对党员干部进行约谈,依据约谈的内容和性质可分为工作约谈、提醒约谈和告诫约谈“三类约谈”,可采取单独约谈,也可以进行集体约谈。工作约谈一般采取个别约谈、集体约谈、及时约谈三种方式方式,重点是对重要工作部署或领导指示需要当面传达的,重点工作推进需要进一步靠实责任的,重要问题需要当面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建议的,重要工作需要督促指导的,监督检查、审计、巡视、考核中发现问题需要督促整改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工作约谈,旨在传导压力,靠实工作责任;提醒约谈一般采取个别约谈的方式,重点对落实中央、省市县及镇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进展缓慢的,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措施不具体,工作不到位的,纪律、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要求约谈对象对存在的问题作出检讨,明确整改措施及时限;告诫约谈要求在错误事实与本人见面时进行,约谈时须针对党员干部存在问题谈穿谈透谈实,使党员干部全面、深刻认识自身错误,真正体会到组织的关心爱护和良苦用心,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办法》指出,约谈结束后,约谈人和被约谈人及记录人要在谈话记录上签字,并整理归档存放。被约谈人对约谈人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要及时贯彻落实,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约谈人的要求报告落实情况。对督促整改、提醒、告诫的问题,约谈对象应当于约谈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不认真落实约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因约谈事项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被约谈人责任。

编辑:姜大捷责任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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