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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平均每百户农户拥有小汽车16.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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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

平均每百户农户拥有小汽车16.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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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近日,我省发布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公报显示,我省平均每百户农户拥有小汽车16.2辆,摩托车、电瓶车78.4辆,电冰箱59.1台,彩色电视机106.1台,电脑13.6台,手机251.2部。

  我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共调查了1233个乡镇,其中乡546个,镇687个;16395个村,其中16068个行政村,327个涉农居委会;8.56万个自然村;4538个2006年以后新建的农村居民定居点。普查对象包括农业经营户,居住在农村有确权(承包)土地或拥有农业生产资料的户,农业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主要内容是农业生产能力及其产出、农村基础设施及其基本社会服务和农民生活条件等。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由普查员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

  按照国务院农普办要求,省政府农普办组织了数据质量抽查,评估了普查数据质量。抽查结果显示,甘肃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我省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

  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共调查了1233个乡镇,其中乡546个,镇687个;16395个村,其中16068个行政村,327个涉农居委会;8.56万个自然村;4538个2006年以后新建的农村居民定居点。

  农业经营主体

  2016年,全省共有3.95万个农业经营单位。2016年末,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总数7.57万个,其中,农业普查登记的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2.35万个;444.51万农业经营户,其中,3.58万规模农业经营户。全省共有875.48万农业生产经营人员。

  农业机械拥有量

  2016年末,全省共有拖拉机89.91万台,耕整机12.56万台,旋耕机66.76万台,播种机24.59万台,水稻插秧机0.06万台,联合收获机0.78万台,机动脱粒机33.22万台。

  土地利用

  2016年末,耕地面积5372.67千公顷(使用国土部门数据),实际经营的林地面积(不含生态林防护林)6098.29千公顷,实际经营的牧草地(草场)面积12857.50千公顷。

  农村基础设施

  2016年末,在乡镇地域范围内,有火车站的乡镇占7.3%,有码头的占1.3%,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占15.6%;99.9%的村通公路。全省100%的村通电,2.3%的村通天然气。30.4%的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95.7%的乡镇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87.3%的乡镇生活垃圾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43.4%的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6.5%的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25.2%的村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

  农村基本公共服务

  2016年末,99.2%的乡镇有图书馆、文化站,13.8%的乡镇有剧场、影剧院,8.0%的乡镇有体育场馆,74.9%的乡镇有公园及休闲健身广场。47.3%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97.4%的乡镇有幼儿园、托儿所,98.6%的乡镇有小学;35.7%的村有幼儿园、托儿所。99.8%的乡镇有医疗卫生机构,99.1%的乡镇有执业(助理)医师,34.0%的乡镇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90.6%的村有卫生室。

  农民生活条件

  2016年末,99.8%的户拥有自己的住房,68.0%的户使用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4.9%的户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

  农业经营主体、农业机械和设施

  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省农业经营主体、农业机械和设施进行了调查。

  农业经营主体数量

  2016年,甘肃省农业经营户444.51万户,其中规模农业经营户3.58万户。甘肃农业经营单位3.95万个。2016年末,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总数7.57万个,其中,农业普查登记的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2.35万个。

  农业机械

  2016年末,甘肃省共有拖拉机89.91万台,耕整机12.56万台,旋耕机66.76万台,联合收获机0.78万台,播种机24.59万台,排灌动力机械2.27万台,机动脱粒机33.22万台,饲草料加工机械30.59万台,水稻插秧机0.06万台,挤奶机0.32万台,剪毛机0.32万台,果树修剪机0.44万台,增氧机0.11万台,内陆渔用机动船0.02万台。

  农田水利设施

  2016年末,甘肃省调查村中能够正常使用的机电井数4.95万眼,排灌站数量0.53万个,能够使用的灌溉用水塘和水库数量0.22万个。

  2016年末,甘肃省灌溉耕地面积1101.25千公顷,其中有喷灌、滴灌、渗灌设施的耕地面积112.31千公顷;灌溉用水主要水源中,使用地下水的户和农业生产单位占29.1%,使用地表水的户和农业生产单位占70.9%。

  设施农业

  2016年末,甘肃省温室占地面积21千公顷,大棚占地面积24.42千公顷,渔业养殖用房面积0.15千公顷。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

  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省1233个乡镇和16395个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进行了调查。

  交通

  2016年末,在乡镇地域范围内有火车站的乡镇占全部乡镇的7.3%,有码头的占1.3%,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占15.6%。99.9%的村通公路,38.2%的村内主要道路有路灯。村委会到最远自然村、居民定居点距离以5公里以内为主。

  能源、通讯

  2016年末,100%的村通电,2.3%的村通天然气,100%的村通电话,52.9%的村安装了有线电视,77.9%的村通宽带互联网,30.4%的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

  环境卫生

  2016年末,95.7%的乡镇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87.3%的乡镇生活垃圾集中或部分集中处理,43.4%的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6.5%的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25.2%的村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

  文化教育

  2016年末,97.4%的乡镇有幼儿园、托儿所,98.6%的乡镇有小学,99.2%的乡镇有图书馆、文化站,13.8%的乡镇有剧场、影剧院,8.0%的乡镇有体育场馆,74.9%的乡镇有公园及休闲健身广场。35.7%的村有幼儿园、托儿所,47.3%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38.1%的村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

  医疗和社会福利机构

  2016年末,99.8%的乡镇有医疗卫生机构,99.1%的乡镇有执业(助理)医师,34.0%的乡镇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24.6%的乡镇有本级政府创办的敬老院。90.6%的村有卫生室,61.3%的村有执业(助理)医师。

  市场建设

  2016年末,53.0%的乡镇有商品交易市场,30.5%的乡镇有以粮油、蔬菜、水果为主的专业市场,13.0%乡镇有以畜禽为主的专业市场,1.5%的乡镇有以水产为主的专业市场。

  27.3%的村有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4%的村开展旅游接待服务,21.0%的村有营业执照的餐馆。

  农民生活条件

  甘肃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470.15万农户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

  住房

  2016年末,99.8%的农户拥有自己的住房。其中,拥有1处住房的426万户,占90.7%;拥有2处住房的41万户,占8.7%;拥有3处及以上住房的2万户,占0.5%;拥有商品房的32万户,占6.8%。

  农户住房主要为砖(石)木和砖混结构。住房为砖(石)木结构的239万户,占50.8%;砖混结构的146万户,占31.0%;竹草土坯结构的34万户,占7.2%;钢筋混凝土结构的29万户,占6.2%;其他结构的23万户,占4.8%。

  饮用水

  319.61万户的饮用水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占68.0%;109.40万户的饮用水为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23.3%;11.76万户的饮用水为不受保护的井水和泉水,占2.5%;3.01万户的饮用水为江河湖泊水,占0.6%;25.66万户的饮用水为收集雨水,占5.5%;0.18万户的饮用水为桶装水,占0.1%;0.53万户饮用其他水源,占0.1%。

  卫生设施

  使用水冲式卫生厕所的22.96万户,占4.9%;使用水冲式非卫生厕所的1.85万户,占0.4%;使用卫生旱厕的78.39万户,占16.7%;使用普通旱厕的361.68万户,占76.9%;无厕所的5.28万户,占1.1%。

  拥有耐用消费品情况

  平均每百户拥有小汽车16.2辆,摩托车、电瓶车78.4辆,淋浴热水器17.6台,空调2.1台,电冰箱59.1台,彩色电视机106.1台,电脑13.6台,手机251.2部。

  主要生活能源

  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主要使用煤的379.15万户,占80.6%;主要使用柴草的255.81万户,占54.4%;主要使用电的130.62万户,占27.8%;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28.78万户,占6.1%;主要使用沼气的0.89万户,占0.2%;主要使用太阳能的0.53万户,占0.1%;使用其他能源的2.8万户,占0.6%。

  兰州日本全媒体记者赵万山 实习生曹立鹏


编辑:吴树权责任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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