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2018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补助)资金已完成核审、下达、发放工作。
据了解,县教体局对甘肃籍在庆城县区域内就读的448名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经县民政局、扶贫办、残联等部门的审核认定,按照《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级中学收费政策的通知》(甘价费〔2000〕167号)精神,共拨付免学杂费补助资金23.162万元,其中,陇东中学学生345名,补助资金18.63万元;驿马中学学生103名,补助资金4.5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