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网讯 7月9日20时许,镇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屯字中队在S303线165km处执勤时,查处马某驾驶甘M49***号小型汽车,涉嫌酒驾,遂对其进行呼出气酒精检测,结果为25.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8年7月10日22时许,镇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孟坝中队民警在孟坝镇药司巷执勤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型轿车行迹可疑,遂上前盘查,当驾驶员打开车窗瞬间时,民警闻到有一股浓浓的酒味,现场进行了录音录像,在固定好证据后,将其控制后带至中队办案区询问,我中队执勤民警立即对该驾驶人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5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