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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监察体制改革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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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县严格按照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改革试点方案的任务要求,积极推进改革措施落实,不断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效。

  一是靠实责任,高度形成思想行动共识。县委切实担负起改革主体责任,积极履行“施工队长”职责,先后5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关于改革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全县改革试点工作,形成思想行动上的共识和自觉。成立了环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县试点工作小组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指导、协调、服务和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制定了《环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落实时间表》,进一步明确了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列出了任务清单,倒排了工期,提出了要求,确保全县改革试点任务精准完成。

  二是强化保障,奠定监察体制改革基础。县委、县政府从人、财、物等方面全力支持保障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安排对县检察院涉改机构转隶人员进行了“四必核”,完成了对县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提名考察人选的建议,配强配齐县监委领导班子。将原县检察院办公楼(主、副楼总面积2891.91平方米)整体调配给县纪委监委,用于办公和建立专门的办案区,并核拨维修改造办公楼资金290万元、搬迁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购置资金50万元,8月初完成整体搬迁入驻,实现了县纪委监委机关统一集中办公。从2018年起,将检察院涉改部门办公经费及转隶人员公用经费直接划拨列入到县纪委监委部门预算,并为县纪委监委列支了监察调查业务工作经费,从县检察院划转了公务用车1辆,为监察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三是深度融合,完成机构设置和人员转隶。2017年12月,环县监察委员会挂牌组建,选举产生监委主任1名,监委副主任2名,监委委员3名。按照省市的批复,撤销了县监察局和县检察院的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为县纪委增设了案管室和第五、第六纪检监察室,从县检察院划转行政编制6名,转隶干部4人,借调有法律资格证书干部2人,实现机构、职能、人员上的全面融合。加强对转隶干部和现有干部的业务培训,结合中央省市纪委组织的综合业务培训,优先选派转隶干部参加学习,在办案过程中对转隶人员进行混编,实现优势互补,确保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法律和纪律“双精通”、政治和业务“双过硬”。

  四是建章立制,建立健全纪法衔接机制。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出台的相关指导意见、制度办法和司法机关1+6文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12种调查措施使用程序,参照制定了80余种规范文书,建立健全了线索移交、案件移送、证据转换、补充调查、款物处置、争议解决、办案协作等方面的纪法衔接机制,特别是探索启动“双立案”机制和县纪委监委商请县检察院、县法院召开联席对接会议制度,同步进行执纪审查和执法调查,第一时间将案件材料与检察院公诉人员和法院刑事审判人员进行会审,确保审查调查工作效率和纪法、法法衔接顺畅,为依法行使监察权提供了制度支撑。

  五是应试尽试,推进改革工作初显成效。进一步拓展监督监察对象和范围,组织对全县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摸底统计,将全县9259名公职人员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实现监督监察全覆盖。加快审查调查场所标准化建设,在县纪委监委机关建成规范化的信访接待室和180㎡的高标准、高规格集中办案区,在办案区设立了医疗室、监控调度室和4个标准讯问谈话室,并建立了同步录音录像、医疗体检、“手递手”交接等制度,确保执纪审查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按照能试尽试、应试尽试的要求,严格审批程序,规范使用调查手段措施,探索使用了谈话、查询、讯问、询问等4项调查措施,立案调查涉嫌职务违法犯罪案件1件2人。

编辑:吴树权责任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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