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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和省人大代表视察宁县酒驾醉驾违法犯罪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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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白瑞庆带领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对宁县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洪涛,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宣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茂龙,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祥等陪同视察。

上午,视察组先后深入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检察院、法院现场调阅了近年来有关酒驾醉驾执法案卷资料,查阅了不起诉案件和免、缓刑典型案例,详细了解刑法修正案(八)关于“醉驾入刑”法律规定等贯彻实施情况。

下午,召开了汇报座谈会。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分别汇报了酒驾违法行为查处、审判、公诉等工作开展情况,县政法委、司法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群众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视察组指出,要进一步深化对依法查处酒驾醉驾行为重要性的认识,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酒驾醉驾违法犯罪查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全面综合分析,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源头治理,研究公检法各部门合作机制,确保酒驾醉驾违法犯罪查处工作不留死角,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要加强学习,严格执法。执勤执法民警要认真学习刑法修正案(八),在执勤执法中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服务、言行规范。

金宣寿表示,下一步将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继续督促县政府、法检两院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加大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和对酒驾醉驾犯罪案件的公诉、审判力度,使广大驾驶员和群众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的严重后果,自觉抵制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编辑:吴树权责任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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