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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落户政策宽了, 积极性为何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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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阳网讯(记者 闫慧)2014年7月30日,备受关注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公布。意见要求,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日前,记者从庆阳市公安局了解到,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证制度推行以来,我市全面放开西峰城区、各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建制镇落户限制;放宽购房落户、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引进人才落户、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落户、直系亲属投靠落户的条件限制。通过降低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门槛限制,出台一系列旨在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各类人才向城镇转移落户的惠民利民政策。

  以西峰城区为例,购房落户条件由商品房放宽至小产权房。原来在西峰区内购买商品房持房屋产权证或商品房购房合同,房管中心备案证明可在本区落户。现在购买小产权商品房需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水、电、暖票据,物业管理公司证明信等,即可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常住户口登记。

  调入人员、引进人才由原来的行政事业单位调入、引进人才,可凭借调动手续、任命文件落户,增加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包括民营企业)引进的各类人才,凭签订的劳动合同、聘任协议,本人及其家属可办理落户。没有购房的,在用人单位集体户口或单位所在地街道、派出所集体户落户。

  2015年以来,全市通过亲属投靠、投资购房、引进人才、租赁居住等共办理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3.3万人次。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2015年初的12.59%提高至目前的22.79%。

  尽管如此,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仍然面临着挑战。记者从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截至2018年11月1日全市户籍总人口268.3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06.9万人,城镇人口61.4万人,城镇化率为22.79%,最高的西峰区为39%,最低的镇原县仅为14.57%,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总体进展“不平衡”。而且今年以来,全市户籍城镇人口总数不增反降,负增长1.02万人。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偏低,进城落户人口的数量偏少,且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呈现逐年下降趋势。”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户籍科王旭朝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农业转移人口相对较少。

  记者从西峰区后官寨派出所户籍股了解到,受现行农村惠民政策的影响,农村户口在土地分配、种粮补贴、农村医保、计划生育、社会福利等方面享受的政策待遇比城镇户口优越,部分原户口在城区符合回迁农村政策的人员,纷纷将户口迁回农村。特别是城区周边农村因征地产生分房、分红等经济利益,使城镇户口向农村倒流的现象凸显。

  而另一方面,王旭朝分析指出,受整体经济下行的影响,城镇在公共基础设施、社会福利保障等方面没有明显优势,也没有优质产业的聚集效应,城镇户口对农业转移人员的吸引力不足。

  近年来,我市以户籍制度改革为契机,不断推进配套政策的逐步实施。市教育局对城郊学校的办学条件进行了提质增容,有效缓解进城务工建迁子女就读压力。市民政局及时将符合教助条件的进城落户人群纳入城市低保保障范围,对进城落户人群中的大病患者,加大基本医保自助力度。市人社局对原在农村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后户口迁入城镇的,及时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进行了人员流转。市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局积极引导和支持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尽管如此,但从整体情况来看,农民进城涉及的医保、住房、社保、教育、就业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建设还不够完善。

  “鼓励农民进城落户的优惠政策效应还没有得到充分显现,落户群众对进城落户后的生活保障问题还存在顾虑,农村群众进城落户的积极性不高。”副市长杨涛在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议上指出。

  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全面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的相应权益不受损失。规定明确,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不得以退出林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农民进城后的“三权”保障在实施意见中已有明确规定,但具体的操作程序、退出的补偿标准、集体收益分配保障等问题还存在实际困难,制约农民进城的关键性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

  据西峰区抽样调查统计,17周岁以下青少年选择进城,主要基于城区教育质量高;青壮年进城,主要基于结婚、就业或为子女学习进城陪读,且城内医疗设施好,便于就医; 60周岁以上人员基本不愿进城,主要原因是城里房价高、物价高,难以找到稳定工作。

  此外,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在我市城镇人口增长缓慢的同时,人口却在大量外迁至经济发达省份和城市。据市公安局提供的一份数据显示,2017年,全市累计迁往外省人口13788人;2018年,全市累计迁往外省人口20708人,其中仅迁往陕西省西安、咸阳两市的人口就达到13069人。

  11月26日,我市召开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议,明确要求把已招录农村籍大中专学生、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职工、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三无”人员、实际居住在城镇的农村居民这四大重点群体作为转为城镇居民的关键,推进相关落户工作。

  同时,持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与教育养老、住房保障、医疗、农村产权等相关领域的有机衔接,在入学、就医、就业、医保等方面进一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除了“落户措施”和“优惠政策”吸引之外,当前还必须以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体系建设,调动居民进城落户的积极性。同时,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向县城所在地和区域中心镇转移,并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努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编辑:姜大捷责任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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