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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出台新修订的《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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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阳网讯(通讯员 张文 庞壹戈)近日,我市出台最新修订的《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管理办法》,不仅扩大了救助范围,还提高了救助标准、简化了工作流程。

  据了解,之前实施的《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管理办法》自2014年实施,老《办法》实施四年来,对工会深入开展帮扶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困难职工群体的需求增多,对工会帮扶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老《办法》已不能满足当前帮扶救助工作需要。

  另据悉,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救助范围、增加了救助项目、提高了救助标准、规范了救助程序,更能为困难职工提供普惠性、常态性、精准性服务。对救助范围,首次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纳入救助对象,对在职职工在工作期间,突发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事故的,给予一次性救助。对救助项目,增加了特困救助、互助保障、养老救助、临时救助、英模慰问、“两节”慰问6项内容,修改了农民工帮扶、法律援助、职业介绍3项内容,对生活救助标准由调整前的600元—800元提高到1000元。同时,针对困难职工就业难的问题,加大了就业扶持力度。《办法》提出,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在招聘后勤、物业人员时,优先安排工会建档的解困脱困职工上岗。企业每安排1名建档的解困脱困职工上岗,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的,工会给予一定补贴。

编辑:姜大捷责任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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