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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实现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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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特约评论员 李军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出: “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示范合作社建设,建立健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在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农民合作组织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实践证明,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起到了兴一个产业、活一片经济、富一方农民的作用,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一条重要途径。

  近年来,我市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主抓手,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产业扶贫过程中组织贫困群众、链接市场的重要主体。在“331+”扶贫模式引领下,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方式,带动贫困群众参与,不断壮大产业规模和延长产业链,强化与贫困户的融合,实现“户户有增收项目、村村有合作组织”双赢局面。

  数量多、质量参差不齐,是我市当前合作社面临的总体状况。全市建成农民专业合作社9962个,其中贫困村合作社3072个、“331+”产业扶贫模式合作社1015个。相当数量的合作社组织带动能力还有待提升,部分合作社只剩空壳、空牌。为补齐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短板,提升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强化带贫能力,不仅要通过信息化、制度化等手段促进合作社规范运营,扩展经营范围、延长产业链条等途径实现其稳步发展,还要围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合作社“大水漫灌”问题进行整改,促进合作社在更广范围内的联合合作,共享优质品牌、优势资源,增强农民在市场中的话语权,引领小农户与大市场进行有效衔接,这是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对合作社发展提出的新要求。

  规范是合作社质量提升的基础,只有抓好规范化建设,才能真正发挥其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作用。合作社质量提升,就是要建章立制。要细化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收益分配制度、销售管理、目标考核办法等,确保合作社规范运作,为社员增收提供组织保障。要依靠科学技术,改良农产品,实现提质增效,壮大合作社经济。要积极推广“订单农业”,实行统一提供种苗、统一技术指导、统一进行收购、统一开展销售,切实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要清理整顿一批“空壳社”,培养一批示范带动能力强,实力雄厚,发展基础好、路子广的合作社,让合作社队伍有更多“精兵良将”,更好地服务农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载体,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已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其特点是联接市场和农户,以市场信息优势指导农民开展种植、养殖。就我市而言,要推广“331+”产业扶贫模式,降低各类风险,使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实现资源共享、生产互动、利益共有。要探索优化“合作社+农户”入股公司的做法,形成脱贫共同体。要加快合作社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实施,集合各相关政府部门力量,调动福建圣农、正大、中天、中盛各类企业主体参与,从财政支持、人才培养、金融信贷、产业发展等多个方面构筑起强有力的支撑体系,提升合作社的综合指导服务能力。要进一步规范无序发展的合作社,提升弱小合作社发展实力,创建更多示范社、联合社,实现合作社高质量提升的目标。

 

编辑:姜大捷责任编辑:姜大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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