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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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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正式入职的时候,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既能明确双方当事人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也能制定一些保障自身权益的条例。很多人会认为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是一样的,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这是错误的。那么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下文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二、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三、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1、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为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如劳务派遣;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如理发服务;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如用工单位聘用退休人员做保安。

    2、双方当事人关系

    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确立后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这种关系包括经济关系和人身关系。劳务合同的一方无须成为另一方成员即可需方提供劳动,只发生财产关系,双方之间的法律地位从始至终是平等的。

    3、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任

    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由于在劳动关系确立后具有隶属关系,劳动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支配,因此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有权自行支配劳动,因此劳动风险责任自行承担。“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4、报酬

    因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具有按劳分配性质,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工资除当事人自行约定数额外,其他如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都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酬除了按月的工资外,还有福利、社保保险等。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支付方式等,国家法律不过分干涉。

    5、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6、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

    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7、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的相关资料。小编提醒大家,在实际生活中到底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我们不能完全只看合同名称,还要看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及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编辑:张楠责任编辑: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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