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庆阳法院持续加大“一案三查”力度,对近年来审结的各类案件全面排查。去年6月份,对同一当事人胜诉三次以上的2056件民间借贷案件重点摸排,排查出暴力讨债、敲诈勒索等涉恶线索41条。两级法院迅速扩大排查范围,于今年6月对2015年以来受理的12万余件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出高利转贷、“套路贷”、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线索192条。同时,承办法官、业务庭室、院扫黑办逐级签订承诺书,确保摸排违纪违法犯罪线索不留死角。
全市法院高度重视“两个结合”,一是将专项斗争与反腐败紧密结合。审理案件中发现“村霸”宋海宁长期把持正宁县西坡镇宋畔村三组事务,正宁县法院对被告人宋海宁从严判处的同时,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深挖宋海宁案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和腐败问题。二是将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宁县法院在审理汪立元寻衅滋事案时,发现被告人汪立元以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为幌子,强占村集体财产,多次干扰、破坏村委会工作秩序及选举会议。该案虽未认定为恶势力犯罪,但宁县法院充分考虑具体情节,在法定刑幅度内对被告人汪立元依法从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据了解,全市法院紧扣“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要求,在提升审判办案质效、落实依法严惩方针上下真功夫,在推进深挖彻查、促进源头治理上花大力气,始终保持扫黑除恶强大攻势,推动专项斗争全面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