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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高空坠物还须“加码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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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阳网讯(记者 高于婷)城市里高楼层层叠起,生活环境优雅美丽,充满时尚的现代化气息。在城市建设不断优化的过程中,我们享受着越来越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但不可忽视的是,随之而来的高空坠物问题也成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高空坠下的物品五花八门,易拉罐、西瓜皮、酒瓶、花盆、玻璃、石块、纸片、烟头,让人不禁疑问,一些本该进垃圾箱的物品,怎么从窗外掉了下来?高空坠物可能是意外跌落,可能是人为所致,纵观诸多高空坠物事件,其发生或是由于当事人的随手一扔,或是个人防护不力,抑或是相关责任人的管理不到位,究其根本原因来看都是在于“人”。

  近段时间以来,我国各地高空坠物伤人事件频发,这一顽疾的久治不愈深刻拷问着城市管理。从目前的治理手段来看,多是通过宣传来推进,从深度来说远远不够,还没有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许多人甚至不能认识到高空坠物的严重危害性。而且在事件发生后,比较难以确定到责任人,受损方、受害方很难获得及时的救济,如果遇到推诿扯皮,则事件的结果很可能是不了了之。

  治理高空坠物,还须在现有措施上“加码升级”。高空坠物和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也是社会问题,这一点应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共识,合力进行全民监督。

  相关建设单位、责任人、物业服务企业、住户都应切实履行好个人的管理防护责任,可借助或借鉴先进的防控技术手段和做法,减少和避免高空坠物伤害事件的发生。如我国香港地区的“常态监控”制度,固定式、流动式、便携式等高空掷物监察系统,可用于监识坠落物体,同时还有警务人员日常有针对性地巡查,便于确定责任人并及时发出风险预警。

  高空坠物、高空抛物严重威胁着人身财产安全,但我国现有法律仅从民事责任方面有规定。因此笔者认为,应在立法层面有所推进,鼓励居民举报投诉此类行为,提升违法成本和处罚力度,造成严重后果者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以此加大对违法者及全社会的法律震慑效果。

  此外还应不断完善救济保障制度。如相关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可设立高空坠物损害救济基金,在高空坠物事件发生后且一时难以确定责任人时,对受损方或受害人给予及时救济,等确定责任人后予以追偿。同时,政府有关部门也应承担对受害方的救济责任,在无法明确责任人时,以公共财力兜底先行保障受害者权益。

编辑:姜大捷责任编辑:姜大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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