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网讯(记者 陈思 通讯员 阴家强)7月28日,记者从庆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当日下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交办庆阳市生态环境信访举报案件6件。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相关程序要求,迅速转交相关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查处,确保交办的信访案件保质保量按时办结、确保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群众满意,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中央第五督察组。
7月28日交办的第16批信访案件中,涉及9个环境问题,其中噪声污染5个,扬尘污染2个,大气污染1个,油烟污染1个;涉及西峰区3件、正宁县2件、庆城县1件。
具体信访案件基本情况如下:
1.受理编号1034:正宁县大十字安宁小区向南25米、向西70米有两处建筑工地彻夜施工,噪音扰民。
2.受理编号1044:西峰区肖金镇政府东侧500米处、西侧1000米处有2家煤场,运煤车辆噪音扰民。另运煤车辆未遮盖,扬尘污染环境。
3.受理编号1083:市直机关小区11号楼临街一层均为餐饮店(烧烤店居多),大功率抽油烟机直对着11号楼住户,从上午10:00-凌晨02:00,油烟、噪音、酗酒吵闹声严重扰民,该问题已持续10年之久。
4.受理编号1091:西峰区董子镇南(1)庙村凤凰陵公墓西侧50米处,有人售卖散煤,拉煤车辆产生噪音扰民;装卸、刮风时产生煤灰,污染环境。(2)西峰区后官宅镇后官宅村委会西侧200米处,有人售卖散煤,拉煤车辆产生噪音扰民;装卸、刮风时产生煤灰,污染环境。
5.受理编号1105:正宁县北街安宁小区对面彻夜施工盖楼,噪音扰民。
6.受理编号1109:庆城县三十里铺镇朱家沟村委会北侧100米处有一硫酸厂,每日00:00以后罐车运输硫酸,产生刺鼻气体,气味难闻。
7月28日案件办结情况:
1.受理编号688:庆城县三十铺镇阜城村伊佳博煤场销售劣质煤,加工煤砖,售煤时扬尘严重、雨水黑水横流,影响周边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2019年7月24日,庆城县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了现场调查,信访投诉内容属实。2017年,庆城县伊佳博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新建5000平方米标准化钢结构储煤仓1处,配套建设了喷淋设施、洗车台、雨水收集池、煤质化验室等,购置了防尘雾炮机、煤炭配送车辆。2018年、2019年该公司经营煤质检测报告显示,所售商品煤的灰分、挥发分、全硫符合《商品煤质量民用散煤》(GB34169-2017)和《关于执行民用散煤民用型煤标准的通知》(甘工信发〔2018〕275)规定要求。经现场核查,厂区内地储煤落实了遮盖措施,型煤机未发现生产迹象,近期未出售煤炭;7月21日该地区降暴雨,暴雨冲刷外侧围墙形成孔洞,雨水自孔洞流入厂区,经储煤仓围墙的旁门进入储煤仓,地面有明显冲刷痕迹, 暴雨同时导致集水池内雨水少量外溢,流入路边排水渠。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向该公司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单》,要求立即清理因暴雨造成的地面污染,于7月30日前修复损毁墙体,并在储煤仓四周及院坪内新砌挡水梁,进一步加强扬尘管控工作。目前,该公司已对雨水冲刷出的煤沫进行了清洗打扫,目前正在进行围墙加固和挡水梁修筑工作。
该信访举报问题已上报办理进展情况。
2.受理编号690:2010年,镇原县政府将镇原县城关镇张岘村路沟大队沟底偏北方向林场树木推毁,修建镇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2017年冬季开始投入使用。生活垃圾未及时覆盖,蚊蝇滋生,臭味难闻,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曾向当地政府反映,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2019年7月24日,镇原县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了现场调查,信访投诉内容属实。镇原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城关镇路沟村张岘组张岘子沟,总库容80万立方米、有效库容70万立方米。填埋场于2011年3月开工建设, 2014年3月完成了项目竣工和环保验收。填埋场卫生防护距离内有农户旧庄基一处,该农户已搬迁至新建住宅。填埋场分为生活垃圾填埋区、污泥填埋区、其他垃圾填埋区、渗滤液池4个区,配套有灭蚊蝇药物、喷雾器等工具,2019年6月,镇原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第三方社会检测机构进行了环境检测,结果显示场区及周边硫化氢、氨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限值,本底井、污染扩散井、监视井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现场调查时,填埋场正在进行垃圾填埋作业,现场无明显恶臭。经现场核查,该填埋场未占用天然草原、人工草地以及路沟村张岘组原集体林场林地,存在占用宜林地25亩且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问题。
处理和整改情况:工作组要求填埋场严格按照规范对垃圾进行填埋处置,做好台账记录,加强蚊蝇防治工作;镇原县林业和草原局就违法占用宜林地的行为,对县住建局予以行政处罚,并责成其于2019年11月底前按法定程序补办手续。
该信访举报问题已上报办理进展情况。
3.受理编号696:2019年4月至今,有人在西峰区彭原镇三里沟畎村居民区露天销售散煤,产生的扬尘污染环境,运煤车辆噪音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2019年7月25日,西峰区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了现场调查,信访投诉内容属实。信访涉及散煤销售人员为李某某等人,李某某等人原为个体煤炭经营户,因租金问题未能与西峰区煤炭市场管理方协商一致,搬出西峰区煤炭市场,该公司前期已采购的300吨煤炭无法进入市场进行售卖,加之西峰区煤炭市场目前已无场地可租赁,双方产生纠纷。随后,该公司租借彭原镇刘岭村三里沟畎组一临时场地,私设市场开展煤炭经营活动。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西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8月1日前完成改正;工作组现场组织人员、车辆将该公司所有存煤拉运至西峰区煤炭市场存放。西峰区政府责成区工信局、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西峰区煤炭市场租金、服务费及统一收银等问题进行调研,制定方案并予以解决。
该信访举报问题已办结。
4.受理编号710:西峰区温泉镇地庄村老庄队原队长付某某,在任职期间,毁坏该村集体林地100多亩,致使自然环境遭到破坏。曾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2019年7月24日,西峰区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了现场调查,信访投诉内容属实。2013年初,该组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在老庄组介子山修建集中安葬区,在未申请办理林地使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集中安葬区,于2014年8月完成基础工程建设。2016年12月,原西峰区林业局调查后因非法毁林面积较大构成刑事犯罪,移交庆阳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4月庆阳市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就付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向庆阳林区基层法院提起了公诉,建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由付某某在温泉镇地庄村宜林地内采取异地造林方式进行植被恢复;2018年7月庆阳林区基层法院判处付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8000元,查封的35.9亩林地返还给温泉镇地庄村老庄组;2018年10月,庆阳林区基层法院对付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进行受理,后经调解达成协议,由付某某按照西峰区林业局制定的修复方案进行植被恢复。
该信访举报问题已办结。
5.受理编号724:每逢冬季,西峰区长庆南路庆港家园H座1单元201室住户使用燃煤锅炉,产生烟尘烟雾,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2019年7月24日,西峰区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了现场调查,信访反映的H座1单元201室已接入大暖,因供暖问题与物业公司产生纠纷,使用1台燃煤小火炉用于冬季取暖。
处理和整改情况:经工作组解释和宣传教育,202室住户于当日拆除了燃煤小火炉,冬季取暖计划采用空调。
该信访举报问题已办结。
6.受理编号758:2019年7月初,有人在何家畔镇赵楼子小学西侧100米修建养猪场,臭味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2019年7月24日,合水县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了现场调查,信访投诉内容属实。信访反映的养猪场实为农户家庭养殖,目前养殖生猪37头,年出栏育肥猪20头。猪舍东距赵楼子小学教室约150米、西距1户居民约25米、北距1户居民约10米(为该养殖户兄长)、南距村卫生所约10米。经现场核查,该猪场建有防渗尿液收集池1座,但未加盖且容积较小,伴有明显恶臭;猪粪当天清理后暂存于猪舍前并用黄土覆盖,猪粪和尿液每天清运至自家果园,猪粪采取覆土堆肥,尿液还田后用土掩埋。同时,发现该村卫生所旱厕未及时清掏、伴有明显恶臭。
处理和整改情况:针对猪场尿液收集池建设不规范的问题,工作组责令该猪场于7月26日前建设规范收集池1座,并要求其加强养殖粪污清理保洁工作。同时,要求赵家楼子村卫生所对旱厕及时进行清掏。目前,该养殖户已建成尿液收集池2座,村卫生所旱厕已完成清掏。
该信访举报问题已办结。
截至目前,督察组共交办我市16批58件生态环境信访举报问题,34件已上报办理结果(其中13件办结),其余24件正在按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