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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时】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兰州市第二十七批信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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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甘肃网8月9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全媒体记者 吕晟君)8月8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7批交办兰州市信访案件36件。8月5日交办我市的第24批16个一般信访案件中,属实15件、不属实1件,属实问题已办结13件。8月3日交办我市的第22批2个重点信访案件,全部办结。

  一、8月8日第27批交办件情况:

  8月8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7批交办兰州市信访案件36件,其中涉及水污染7件(次)、大气污染6件(次)、土壤污染0件(次)、生态污染2件(次)、重金属污染0件(次)、垃圾污染6件(次)、噪声污染12件(次)、油烟污染8件(次)、扬尘污染0件(次)、其他污染6件(次);涉及城关区24件(次)、七里河区10件(次)、西固区0件(次)、安宁区0件(次)、红古区1件(次)、永登县6件(次)、榆中县5件(次)、皋兰县1件(次)、高新区0件(次),以上部分案件为多重投诉。具体交办件如下:

  1、受理编号2029:2014年,红石水泥厂在永登县武胜驿镇直沟村东侧5公里直沟牧场(900亩)南侧1公里处草原修路,开挖牧场内草原及灌木林,面积达200亩,破坏草原植被。

  2、受理编号2044:城关区永昌南路亚欧大酒店后院垃圾集中堆放区(有餐厨垃圾和生活垃圾)蚊蝇滋生,臭味扰民,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市民希望该酒店垃圾集中堆放点重新选址,远离居民区。

  3、受理编号2045:每日21:00-次日03:00,城关区通渭路兰州新华书店家属院办公楼内有人装修(具体部门不详),砸墙噪音严重扰民,且将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在院内,影响环境卫生。

  4、受理编号2047:城关区大沙坪甘肃金吉利厨房设备厂内有一旱厕,臭味扰民。

  5、受理编号2052:城关区白银路铂苑酒店将后门开设在城关区正宁路41号院内,泔水桶放置在正宁路41号门口,造成此路段油污满地,臭味扰民,且酒店后厨排风扇朝向院内排放,油烟扰民。

  6、受理编号2057:皋兰县阳光城宏大住宅楼,已入住近万人,其污水全部排入地下。当地农民效仿阳光城,家家户户打井排污,严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7、受理编号2058:红古区青土坡大型石英砂厂,每天抽取大量地下水、代通河水进行洗砂。

  8、受理编号2059:中国联通兰州分公司在七里河区宝丰小区A单元楼顶架设信号塔,对该楼及附近住户造成辐射污染。

  9、受理编号2060:七里河华林山殡仪馆后方天桥公墓石材厂,加工石材时露天作业,粉尘四处飞扬,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10、受理编号2062:永登县河桥镇马庄天井沟三道关生态遭到大规模破坏,到处是上万吨的砂石,若遇见暴雨洪灾,严重威胁村民生命安全。

  11、受理编号2063:城关区陇西路金城剧院东出口对面临街有一摊贩经营麻辣烫,每天下午16:00至深夜,露天摆摊,严重影响社区环境。

  12、受理编号2064:市民对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受理编号386(城关区白银路123号甘报社印刷厂,彻夜生产,噪音、浓重的油墨气味严重影响附近学校、居民正常生活)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称污染问题未解决,噪音依然存在,气味依然难闻。

  13、受理编号2066:(1)城关区大众巷光头粉餐饮店周边夏季20:00以后,喝酒、划拳、吵闹声噪音严重扰民。(2)城关区东丽大厦A栋对面的巷道内,餐饮店餐厨垃圾放在后院,臭气熏天。另巷道内的公厕收费,导致部分人进入对面居民楼道内大小便,严重影响生活环境。

  14、受理编号2067:城关区盘旋路酒钢大厦小区院内南侧彩钢房内,长期存放各种垃圾,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15、受理编号2068:永登县城关镇永盛花园住宅小区安装的语音道闸噪音扰民。

  16、受理编号2069:永登县新城区佳宁三期小区的年代茶楼在门口养狗,噪音扰民。

  17、受理编号2072:榆中县兴隆山西山朝元观对面马场沟内核心区违法建设避暑度假场所。

  18、受理编号2073:2019年春季,榆中县小康营乡上彭家营村有人放火烧荒,几十亩地被烧成焦土,部分群众的苗木也被烧毁,并严重污染大气环境。

  19、受理编号2075:城关区和政路与南环路交界处的龙腾火锅店,油烟严重扰民。

  20、受理编号2076:榆中县三角城詹家营村银河化工印刷厂(该厂旁边是小学),每日夜间开始生产,散发出的气味特别难闻,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21、受理编号2077:城关区定西南路346号院楼下餐饮店众多,每日大量餐厨垃圾及油污脏水排入下水管道,堵塞下水管道,导致院内油污、臭水横流。另院内楼道有人大小便,自行车棚内垃圾随意乱堆。

  22、受理编号2078:市民对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编号676、1239、1383(七里河区西站东路甘肃省博物馆家属院楼下兴某某铁加工铺、申某白铁加工门市部在加工材料时噪音扰民)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市民称七里河区人民政府第一次以“调整加工时间”上报案件办结;第二次七里河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和七里河区西站蔬菜市场管理所调查称“兴某某铁加工铺噪声为58.7,略低于昼间排放限值,申某白铁加工门市部60.5略高于昼间排放限值”,据此七里河区市场管理所下达了《责令停业整改通知》,责令两家加工铺停产整改。两家加工铺停了一段时间后,又开始加工生产了,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政府以“两家加工铺已完成整改,噪声监测结果达标”公示了办理结果。但市民认为生态环境部门监测时,两家加工铺基本没有生产,噪声监测结果不能真实反映加工铺平时加工时的噪音,希望从根本上解决噪声问题。

  23、受理编号2082:永登县城关镇纬五路华光步行街小区南、北、东3面住宅楼一、二楼多为餐饮店,烟囱都设置在小区院内,每日营业时油烟难闻,污油遍地,致使整个小区环境卫生脏、乱、差。

  24、受理编号2087:七里河区敦煌路火星街明珠家园小区3号楼2单元楼下的兰州市农商银行西站支行职工食堂,从2016年开始,食堂内压面机、抽油烟机噪音、油烟严重扰民。并且该食堂节假日招待客户时,喝酒划拳声音较大,常常持续到深夜,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25、受理编号2088:城关区瑞德大道(原兰新市场)、红星巷地质局大楼修建时,侵占人行道并毁坏了人行道上的树木。城区部分路段(盘旋路至兰州饭店、解放门至小西湖、甘肃省图书馆门前、嘉峪关南路、兰空对面凤天路西边、省委西边、焦家湾烂泥沟两岸、雁东路东边等)维修道路时,砍伐了人行道上的树木,树坑裸露,影响环境。

  26、受理编号2089:兰州市龚家湾防洪河道有上下两层1000多平米的违章建筑,被作为商铺使用,无人管理。防洪河道上还有其他违章建筑和排污暗管存在。

  27、受理编号2090:城关区雁滩雕塑公园附近有人将污水从地下抽出后,排到地面上,臭味刺鼻,并且有随意倾倒垃圾的现象。

  28、受理编号2118:榆中县金崖镇政府南侧5公里处甘肃金盾化工厂(生产白乳胶)排放刺鼻废气,并将废水排放至厂区内,污染环境。

  29、受理编号2119:每日07:00-11:00,城关区临夏路街道静安门外3号一楼宝华豆浆油条店抽油烟机噪音扰民。另每日10:00-23:00,此处经典川味小吃餐饮店抽油烟机噪音扰民。

  30、受理编号2121:每日08:00-19:00,永登县城关镇蓝星小区内施工使用钻头开凿地面,噪音扰民。

  31、受理编号2128:城关区嘉峪关东路盛业阳光雅筑小区1号楼南侧5米新捷达物流园,每日来往运输大型卡车马达声、喇叭声噪音扰民。

  32、受理编号2129:城关区草场街社区草场街新区小区3号楼一楼巴蜀大将火锅店将抽油烟排气扇设置于小区院内,每日营业期间油烟扰民,且该火锅店将餐厨垃圾堆放于3号楼消防通道旁,蚊蝇滋生,臭味扰民。

  33、受理编号2131:城关区雁北路聚金雅苑小区东侧200米处兰青高速公路,车辆经过时噪音严重扰民。

  34、受理编号2136:城关区南山路西北新村公路局家属院楼道内卫生无人打扫,环境卫生脏、乱、差。

  35、受理编号2138:市民对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编号1318(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永正家属院永正物业楼下,有一间库房外租给烤全羊商户,每日16:00至17:30分,库房内加工烤全羊,油烟扰民)问题处理情况不满意。称酒泉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公示为:该店主即日起自愿搬离,但实际情况是仍然在加工烤全羊。

  36、受理编号2139:七里河区建工中街建投家属院15号楼、17号楼、22号楼楼下小西湖民族商贸街(金街)有30家餐馆,油烟、喝酒划拳噪音扰民。

  二、8月5日第24批办结件情况: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8月5日交办我市的第24批16个一般信访案件经核实,属实15件、不属实1件,属实问题已经办结13件。

  具体办结情况如下:

  1、受理编号1752:市民对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受理编号1161(七里河区小西湖大唐宫C塔2710号女人世界美容院每日10:00-20:00营业期间艾灸、精油味道浓郁,严重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组织市场监管、化妆品监管、医疗器械监管、七里河区经检队,联合兰州市卫建委法制科、七里河区卫建局现场核查,发现美容院美体养生馆依法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七里河区卫建局卫生许可证,并能提供购货票据、检测报告、合格证、卫生许可证等属合法合规经营。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馆经营者采取有效措施,对艾灸、精油服务中产生的气味进行整改,目前该馆已自行取消艾灸、精油两项服务项目。近期,市民反映该馆内味道浓郁,整改不彻底。

  此问题经兰州市市场管理局联合兰州市卫健委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兰州市市场管理局及兰州市卫健委于2019年8月6日、8月7日再次对香氛女人世界美容美体养生馆进行了检查。

  兰州市七里河香氛女人世界美容美体养生馆经营者马某某称,自2019年7月30日检查以来,该馆已经停止了“艾灸、精油”两项服务业务。该美容美体养生馆仍有艾灸、精油气味,系隔壁2709房间住户个人自行使用所产生。市场管理局及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对该居民家进行了走访了解,并就其在使用艾灸、精油养生时异味的问题进行了劝说和引导。同时建议该馆经营者不要使用有浓郁气味的化妆、护肤品,安装换气排风设备,净化完善馆内环境。目前,兰州市七里河香氛女人世界美容美体养生馆已履行承诺,取消“艾灸、精油”两项服务项目。

  该问题已办结。

  2、受理编号1753:城关区五泉街道闵家桥236号院西单元一、二楼内有人大小便、乱扔垃圾,臭味难闻,影响居民生活。

  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针对该区域楼院存在个别住户在单元楼内随地大小便、乱扔垃圾等问题,城关区五泉街道要求该楼院物业公司立即清理楼道垃圾,加强日常清扫保洁。同时在楼院张贴通知,规范居民行为举止,积极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确保楼院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目前,该楼院楼道垃圾已清理完毕。

  该问题已办结。

  3、受理编号1755:西固区公园路金城公园门口广场有人售卖彩票,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燃放烟花爆竹用以庆贺,噪音扰民。

  此问题经西固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该彩票售卖是由甘肃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举办、西固区政府审批的“公益体彩销售活动”,销售时间为7月27日至8月8日。在售卖过程中使用高功率音响,但未燃放鞭炮,鞭炮声为中奖后用电子礼炮庆贺时产生的。西固区福利路街道、先锋路街道对附近16户居民和商铺进行入户走访,其中5户居民表示未产生噪音扰民现象,1户居民表示举办活动应该取得附近居民同意,8户居民表示存在电子礼炮声音过大情况,2户居民表示音响声音过大。西固公安分局禁止活动举办方使用高功率音响招揽顾客及中奖后使用电子礼炮的行为。8月6日起,该彩票售卖活动已停止使用音响设备。

  此问题已办结。

  4、受理编号1759:2016年至今,七里河区秀川街道马滩新村小区门前道路施工,未洒水降尘,导致扬尘较大,污染环境。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转办反映的道路施工区域位于七里河区马滩银滩家园小区门口。反映路段是为方便小区居民正常出行,在银滩家园小区及185#路中间设置的一条未硬化的临时通行便道,因洒水抑尘不及时、不到位,车辆通过时存在道路扬尘现象。

  针对该问题,七里河区秀川街道要求银滩家园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对该条临时通行便道进行洒水抑尘,并在临时通行便道入口处设置岗亭,由专人值班,维护环境卫生秩序。同时加大对小区门前临时通行便道的巡查,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定期开展洒水抑尘作业,避免道路扬尘。

  该问题已办结。

  5、受理编号1762:城关区永昌路兰州市粮食局家属院内环境卫生脏、乱、差,进出车辆噪声扰民。

  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因粮食局家属院小区物业对小区管理不到位,造成生活垃圾和建筑废弃料未能够及时清运,家属院内卫生环境脏乱差。同时,由于该小区停留车辆较多,部分车主违规鸣号,噪声扰民。针对以上问题,城关区张掖路街道督促粮食局家属院物业公司,对生活垃圾和建筑废弃料进行清运,并要求做好小区环境卫生的日常巡查和保洁;同时对违规鸣号的车主文明劝导,明确告知居民区内禁止鸣号,设置张贴禁止鸣号标识。

  目前兰州市粮食局家属院物业对废弃料和垃圾进行了清运,卫生也已打扫完成;对违规鸣号的车主由小区物业进行了文明劝导,并设置了禁止鸣号标识。

  该问题已办结。

  6、受理编号1764:七里河区马滩文化岛蓝岸丽舍小区东入口路面施工后遗留15平方米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刮风时扬尘污染严重,雨天道路泥泞,有大量发霉的垃圾,臭味扰民。

  此问题经兰州市城管委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转办件所述区域位于七里河区马滩文化岛蓝岸丽舍小区东入口处,约有15平方米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并有黄土裸露。黄土北侧是该小区生活垃圾收集点,部分小区业主装修时将装修垃圾乱倒乱堆,物业部门管理不到位,存在垃圾清运不及时的情况。兰州市城管委要求蓝岸丽舍小区物业对垃圾区域半日内清理完毕,同时对小区生活垃圾收集点加强管理,垃圾收集容器定期清洗、更换,垃圾日产日清。8月6日凌晨5时,兰州市城管委对该区域进行复查,蓝岸丽舍小区东入口路面已清扫干净,垃圾收集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垃圾收集桶摆放整齐,裸露黄土已用绿网进行了覆盖。

  此问题已办结。

  7、受理编号1767:市民对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受理编号890(城关区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所家属院每天早上环卫工垃圾装卸时噪声扰民)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市民称报纸上公布的拉运垃圾时间调整为早8:00,但垃圾车两天后又恢复到了早5:20进行,噪音扰民依旧存在。

  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由于早8点是小区居民上班、上学高峰,垃圾清运车辆体积大,进出小区占用车道时间长,影响小区其他车辆通行,小区物业要求对收运时间进行调整,恢复至早5:20进行垃圾收运。针对该小区垃圾清运矛盾问题,城关区环卫局网格管理站再次对接小区物业,建议垃圾清运时间由早上5:20重新恢复至早上8:00。并结合小区实际情况,与小区物业共同协商,将小区门口的垃圾收集点位调整,既远离小区居民楼,使清运车辆既不扰民,也不影响居民早高峰出行。同时要求所有垃圾收运车组,合理调整垃圾收集时间,严格作业标准,轻拿轻放,并采取铺设缓震布垫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噪音扰民。

  此问题已办结。

  8、受理编号1772:城关区王马巷民基商品楼下文康卫浴噪音严重扰民,且淋浴房长期充满水蒸气,导致该楼其他居民家中墙皮脱落,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该浴室唯一声源为一台小型家用换气扇,噪声扰民。因经营期间该浴室房顶长期存在水蒸气,且与王马巷51号202室客厅相邻,受潮后造成该住户部分墙皮脱落。该浴室相关证照已过期,城关区卫健局、城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断电整改。该浴室负责人表示因个人问题将不再继续经营,已于2019年8月6日停业转让,并出具承诺书。城关区白银路街道对王马巷51号202室重新粉刷墙面。截至目前,该浴室已停业转让,楼上住户脱落墙皮已粉刷完毕。

  该问题已办结。

  9、受理编号1773:城关区省工会办公楼家属院一层餐饮业产生的油烟、噪音严重扰民。

  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城关区城市管理局、东岗西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发现省工会办公楼家属院一层共有四家餐饮店,分别是兰州海鸿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狗不理)、城关区东郊巷白娃面馆、城关区农民巷小虎牛肉面、城关区东郊巷海大爷中餐店。四家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四家店共用两个烟道高空排放。针对噪音扰民问题,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对四家店进行了噪声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噪音均未超标排放。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城关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要求四家店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并建立清洗台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理。其次,要求四家店在经营时必须关闭操作间门窗,减少噪音扰民。同时对四家店负责人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

  今后,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油烟和噪音扰民事件的查处力度,避免噪音、油烟扰民事件的再次发生。

  该问题已办结。

  10、受理编号1776:市民对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受理编号212(七里河区金城林场输水管被损毁,造成林场无法灌溉,树木死亡2000多株,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问题处理情况不满意,认为区政府核查情况不属实,并提出以下意见:一是核查组将原文会议纪要看错,应是“双方未达成协调意见”。二是未查阅区(两山指挥部发[2015]79号)会议纪要;三是此次核查中未提到林场以(金林字[2015]3号)文件上报七里河区委、区政府;四是核查组是否知道供水管道及蓄水池被破坏;五是核查海荣公司未破坏金城林场的供水管道,为何要拿出四十万元给金城林场安装管道;六是质疑核查组多次赴现场核查,为何发现金城林场蓄水池未受破坏,新改建的金城林场供水管道正常使用;七是3项遗留的问题,(1)水费的损失赔偿,(2)死亡树木的赔偿,(3)市民认为,按《兰州市南北两山绿化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海荣公司破坏水利设施应处罚款。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关于“核查组将原文会议纪要看错,应是双方未达成协调意见”的问题:经核查,“双方并未达成一致意见”与原纪要“双方未达成协调意见”表达含义一致。

  关于“未查阅区(两山指挥部发[2015]79号)会议纪要”的问题:自接到转办件后,七里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七里河区林业和草原局牵头,七里河区民政局配合,对该转办件矛盾纠纷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核查,于2019年7月18日开始,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针对此次信访投诉件中提及的区两山指挥部印发的[2015]79号会议纪要、举报材料和照片,在本轮第13批795号件中已经作了答复。该纪要记载:根据2015年10月10日区委领导的批示,七里河区两山指挥部于2015年10月20日上午在两山指挥部副指挥办公室召开了由金城林场、海荣公司、七里河区林业局、魏岭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海荣公司与金城林场供水管道改建纠纷的有关事宜的会议,双方并未达成协调意见。

  关于“此次核查中未提到林场以(金林字[2015]3号)文件上报七里河区委、区政府;核查组是否知道供水管道及蓄水池被破坏;核查海荣公司未破坏金城林场的供水管道,为何要拿出四十万元给金城林场安装管道;质疑核查组多次赴现场核查,为何发现金城林场蓄水池未受破坏,新改建的金城林场供水管道正常使用”的问题:经核查,七里河区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于2019年7月18日、20日、28日及8月3日四次对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金城林场现场负责人也一同查看现场,蓄水池未受破坏。根据金城林场上报的“(金林字[2015]3号)文件”,七里河区政府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查看和调处,并针对双方的矛盾纠纷,组织相关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于2016年6月双方达成一致:由泰波林场出资人民币四十万元,给金城林场新改建一条长650米,直径350毫米,材质为螺纹钢管的绿化供水管道(原金城林场灌溉管道直径为150毫米)。该工程由金城林场自行聘请水利设计单位设计,聘请水利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该工程于2016年6月18日开始施工,2016年8月24日竣工,至此,改建后的供水管道能保证金城林场的灌溉用水。2017年8月,为了进一步保护和明确后期双方的正当利益,由泰波林场、金城林场、八里镇八里窑村委会、五里铺村委会四家单位签订了《金城林场管道改建工程管护范围协议书》,七里河区两山指挥部作为见证单位,此事得以顺利解决。

  关于“3项遗留的问题(1)水费的损失赔偿,(2)死亡树木的赔偿,(3)市民认为按《兰州市南北两山绿化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海荣公司破坏水利设施应处罚款”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已于2017年8月顺利解决,该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经相关部门多次赴现场核查,详细查阅存档资料,涉及的问题都已将顺利解决。今后,七里河区政府将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对该涉及的问题进行长期跟踪督查;并安排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继续做好当事人的解释沟通工作。

  该问题已办结。

  11、受理编号1777:七里河区马滩新村卷烟厂家属院(悠悠小区)后方建筑工地,占道修建地下排水管道,原有水泥道路全部被封堵,修建的临时便道未平整、硬化,雨天泥泞难行,车辆无法通行,晴天扬尘污染严重。

  此问题经七里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该转办问题反映的马滩新村卷烟厂家属院(悠悠小区)后方建筑工地为兰州市政S190管廊项目,占用道路为基础建设,预计2019年12月底完工。关于“占道修建地下排水管道,原有水泥道路全部被封堵”的问题,是由于市政部门修建此区域通讯、热力、供水、电力、天然气等地下管网,对马滩中街道路进行部分封闭施工,占用道路中间6.5米,在道路两侧留有进出便道,并非全部被封堵。关于“修建的临时便道未平整、硬化”的问题,实际为两侧预留便道,为原有硬化路面,因施工车辆碾压部分损坏,造成路面有坑洼现象。关于“雨天泥泞难行,车辆无法通行,晴天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是由于该区域路面坑洼以及周围施工工地没有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导致雨天易产生淤泥。其次,该施工工地北侧便道较窄,施工作业区域围档后,留下通行便道仅约2米,洒水车辆无法进入洒水降尘。因此,造成“雨天泥泞难行,晴天扬尘污染严重”的现象。

  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一是现场要求施工方对建筑施工区域完善围挡作业,并采取洒水、覆盖等防尘措施;二是七里河区城市管理局依据《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对该工地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三是安排专人清扫积水、铲除淤泥,恢复原有硬化路面,每天落实洒水降尘。

  今后,七里河区政府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安排工作人员加大对马滩新村卷烟厂家属院(悠悠小区)后方建筑工地巡查力度,确保该区域无扬尘污染现象;二是督促施工方及时清扫清洗路面淤泥,要求施工单位每天做好洒水降尘措施,真正为周围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生活环境。

  该问题已办结。

  12、受理编号1782:城关区雁北路亚太国际公馆1号楼1单元顶头羊烤肉店未设置烟道,油烟向小区排放,油烟扰民。

  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现场核查,发现该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有效,后厨安装有一台4000风量油烟净化器,有专用烟道,但未按要求设置,排烟口放置于小区内导致油烟扰民。针对群众投诉油烟扰民问题,执法人员要求该餐饮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前厅烧烤炉处进行封堵,烟道接至楼内主烟道排放。同时调整主烟道排口位置,尽量远离居民住房,减少油烟扰民。其次,执法人员明确告知该餐饮单位负责人,遵守门前三包,不允许有店外经营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进行查处。其后执法人员向该餐饮单位宣传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其环保意识。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目前,该餐饮单位前厅烧烤炉处已封堵完毕,下一步,执法人员将加强对该区域店铺的日常巡查监管,不定期检查其油洗净化设施清洗情况。该餐饮单位负责人承诺烟道于8月9日前整改完成,城关区城市管理局将密切跟进整改进度,督促其按时限完成。

  13、受理编号1787:城关区靖远路街道金城关社区金城路周达炒面馆每日10:00-21:00空调压缩机噪音扰民,且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换气扇排放黑烟,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该投诉问题与本轮第17批1184号投诉内容相同。

  此问题已办结。

  14、受理编号1789:永登县中堡镇五里墩村五里墩桥头正在修路,工人将建筑垃圾、石块、土块堆放在路边沟渠周围,无遮盖也未清运,刮风时扬尘严重,下雨时泥泞不堪。

  此问题经永登县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由于近期雨水较多,312国道部分排水沟被淤泥堵塞影响排水。2019年7月4日,永登县公路段组织人员对中堡镇五里墩村桥头段进行清理,将清理出来的淤泥、石块等堆放至排水沟东侧,未进行及时清运,导致刮风时确有扬尘现象,下雨时周边出现泥泞情况。根据现场存在的情况,永登县中堡镇联系永登县公路段组织工作人员立即对五里墩村桥头312国道东侧排水沟边堆放的淤泥、石块等进行清理清运,现场出动装载机1辆、清运车1辆、清运人员15名,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共计清运淤泥、石块约12方。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在今后的施工过程中,及时清运淤泥、石块等垃圾,对未硬化的施工场地加强洒水降尘,防治扬尘污染。今后,永登县政府责成中堡镇进一步落实监管职责,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发现类似情况及时处理,减少道路扬尘。

  此问题已办结。

  15、受理编号1796:2019年1月至今,安宁区黄家滩新村培蕾美术学校对面巷道向内20米处有一砂厂,加工砂石时扬尘较大,装载机产生尾气污染环境。

  此问题经安宁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安宁分局牵头,安宁区城管局、安宁堡街道办事处配合,立即开展该问题核查工作,发现该砂厂实际位于安宁区安宁堡街道南门社区蓓蕾美术学校对面巷道向内20米处,属黄家滩社区居民朱某某所有。群众信访投诉的砂厂实为砂石堆场,堆放砂石区域为朱某某租赁其亲属承包地(约1亩)。现场堆放约40立方米砂石,有一辆装载机、一张筛砂网,该堆场没有动力电源和洗砂水源。经核实,朱某某未办理过任何营业执照和相关手续。群众信访投诉反映的扬尘问题,主要是筛砂时遇风产生的二次扬尘;群众信访投诉反映的装载机产生尾气污染环境问题,主要是装载机在进出现场拉运砂石时产生的车辆尾气。8月6日13:50,工作人员现场要求朱某某立即清除筛砂网和机械作业车辆,并对该砂石堆场进行平整、覆盖,防止遇风产生二次扬尘。截止8月7日上午12时,负责人已将堆放场所已整改完毕。今后,安宁区政府将对该区域加大监管力度,杜绝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再次发生。

  该问题已办结。

  16、受理编号1828:每日11:00-21:00,城关区南滨河东路新港城北门东侧楼下爱乐庄园和渝湘之福,营业期间油烟严重扰民。

  此问题经城关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经城关区城市管理局联合城关区市场监管局、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关分局现场核查,发现涉及的两家餐厅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均齐全有效,爱乐庄园后厨有9台灶口和4台1600风量的油烟净化器,有专用烟道且设置规范,烟道口高度达标,但未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和地面油污;渝湘之福后厨有3台灶口和1台1000风量的油烟净化器,有专用烟道但设置不规范,烟道口高度不达标,且未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和地面油污,存在油烟扰民问题。根据现场检查的结果,执法人员立即要求爱乐庄园和渝湘之福餐饮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和地面油污并建立清理台账。针对渝湘之福餐厅烟道口高度不达标问题,该餐厅负责人承诺烟道设施将于三日内完成整改。其次,执法人员明确告知两家餐厅负责人,遵守“门前三包”,文明规范经营;同时向两家餐厅负责人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

  该问题总体情况还在办理过程中。目前,爱乐庄园餐厅已对油烟净化器清洁完毕,并对室外油烟管道用防震膜进行包裹;渝湘之福餐饮店已对油烟净化器和地面油污进行了清洁,并承诺将烟道于8月9日前完成整改。

  下一步,城关区将加强两家餐厅的日常巡查监管,定期检查其油洗净化设施清洗情况和台账。同时,督促渝湘之福餐厅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按时限完成整改。

  三、8月3日第22批重点件办结件情况: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8月3日交办我市的第22批2个重点信访案件经核实,属实2件、不属实0件,属实问题已经办结2件。

  具体办结情况如下:

  1、受理编号1620:(1)2018年至今,皋兰兰鑫钢铁有限公司一车间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经常超标。(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存在二氧化硫严重排放超标的问题。(2)、(3)件不属兰州办理。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反映问题(1):经皋兰县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反映问题(4):经红古区政府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反映问题(1):经核查,皋兰兰鑫钢铁有限公司一车间位于皋兰县黑石镇新地村,属轧钢生产项目。该项目于2007年11月由原兰州市环保局审批通过,2008年2月,由原兰州市环保局验收通过(兰环验〔2008〕015号),2018年11月停产至今。

  经调阅该公司2018年在线监测数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在线监测数据在2018年1月至4月20日期间长时间超标。2018年1月至3月20日因公司放假处于长期停产状态,2018年3月20日复产前,向原环保部门及时提交了复产申请报告,复产后因在线数据连续超标,2018年3月27日,原皋兰县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当日,该企业正常生产,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原皋兰县环保局就在线数据持续异常问题,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查找原因。

  经查实,造成该企业在线监控数据异常的原因主要为:停产期间,烟道内无烟气外排,检测烟道里氧气含量接近21%(空气中氧气含量),因数据飘移,显示二氧化硫检测值经折算后超标,4月21日对在线设施维护后数据恢复正常。在线设施异常期间,兰鑫公司委托甘肃绿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11日、12日、13日、16日、17日连续对排放口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兰鑫公司一车间在设备检修、启停炉等情况下出现异常数据时,均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市县环保部门申报异常。2018年5月6日,皋兰杰林废钢集散有限公司租用皋兰兰鑫钢铁有限公司一车间厂区,先期只利用部分车间从事洁净废钢回收利用项目,采用废钢收集-破碎分选工艺,配套建设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等环保设施,在生产过程中不产生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排放物。因皋兰兰鑫钢铁有限公司一车间轧钢生产原材料在厂区被租用后还未利用完,直到2018年11月底停产。

  反映问题(4):接到转办件后,红古区立即安排市生态环境局红古分局会同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到现场进行了核实。经现场核实,信访投诉反映的中国铝业兰州分公司现更名兰州铝业有限公司。兰州铝业有限公司为国控重点源,下设自备电厂,电解一厂、二厂,电解焙烧一厂、二厂等。兰州市、红古区两级生态环境执法人员重点核查了该公司电解、炭素、自备电厂共计12个主要废气排放口。核查期间,企业电解、炭素焙烧正常生产,电厂3#机组运行(1#、2#机组备用),在线设施运行正常,实时数据接入省、市生态环境监控平台,数据上传稳定。经核对企业各分厂二氧化硫执行标准,电解厂执行《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中电解铝厂排放浓度限值200mg/m3;炭素焙烧厂执行《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中铝用炭素厂排放浓度限值400mg/m3;电厂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特排限值50mg/m3。经查阅企业监督性监测报告、在线监测数据、现场比对监测报告等均显示,企业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

  据现场了解,生产期间企业在启动火力发电机组设备过程造成氧量波动和第三方运维公司标定维护清理探头吸入空气时,均会导致二氧化硫折算浓度个别时段超标属实。企业一方面以《甘肃省企业环保设施启停及异常情况申报表》形式向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另一方面由第三方运维公司以标定维护备案表的形式向兰州市环监局报备,并在现场记录维护情况。根据《甘肃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维护管理制度》第七条,“当烟气固定源启运、停运以及锅炉停炉、闷炉期间,烟气CEMS上传数据视为无效数据时段”。

  在核查期间,要求企业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于8月4日开展大气排放口二氧化硫污染物监测。2019年8月4日,委托甘肃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生产运行的大气排放口组织开展二氧化硫废气监测,2019年8月5日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各排口二氧化硫污染物达标。

  今后,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同时要求企业加强自身管理,强化污染防治管理的保障能力,有效降低区域污染物排放,并做好环境信息公开、环境隐患自查、环境应急演练等工作。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该问题已办结,无问责情况。

  2、受理编号1634:城关区山字石社区文殊院内近日有人燃烧松柏和酥油的混合物,产生黑烟和刺鼻气味,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此问题经市民宗委现场核查,反映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文殊院位于兰州市中央广场东侧,黄河风情线中段山字石街。该寺庙始建于明代,后经清乾隆道光年间两次扩建。2002年,省宗教局批准该寺庙为藏传佛教活动场所,交由省佛教协会管理,并作为省佛教协会办公地点。1984年被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同年由省财政拨款对前后两个殿,在原址上保持原貌进行了维修,并于2006年经申报批准更名为文殊院。

  2016年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市民宗委与城关区民宗局对2016年第一轮环保督察转办件第6批受理编号175号“城关区山字石文殊院内有人每天不定时焚烧不明物,浓烟污染周边环境”;第9批325号“城关区山字石文殊院(藏传佛教寺庙),每天7至9时、17至20时烧香、烧垃圾,产生大量烟气,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进行核查。投诉问题属实,当即要求文殊院管委会整改。文殊院管委会将原“煨桑”和“桑豆”由600克的包装减为250克小包装,对进寺祈福的信教群众进行劝导,并限购祭祀品每人一包,寺院免费赠香。该件已办结并上报办结报告。

  8月3日,接到中央(第二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举报受理问题转办清单受理编号1634号后,市民宗委立即核查办理。8月4日,市民宗委、城关区民宗局和张掖路街道山字石社区工作人员前往文殊院现场进行核查。经核查,黑烟与刺鼻气味是文殊院内煨桑所产生的。核查属实后,对文殊院管委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指出了问题的严重性,并提出了整改要求,文殊院管委会负责人表示尽快做好整改工作。当日,文殊院向市民宗委报送了《关于文殊院环境问题整改报告》,在《报告》中提出整改意见。一是文殊院平时杜绝煨桑,只有在宗教节日煨桑,并减少数量和次数;二是寺院内只点燃小的酥油灯并减少数量;三是取消大殿后面左侧烧炒面、水果的烟供。

  由于藏传佛教活动场所内有长期点燃酥油灯、香客及信教群众烧香、煨桑和桑豆的传统和宗教礼仪。今后,城关区民宗局和张掖路街道山字石社区工作人员将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该寺院做好信教群众的说服劝导工作,大力开展文明敬香活动,减少煨桑和烧香数量和次数。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该件已办结,无问责情况。

  (督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931-8920515;专门邮政信箱:兰州市邮政A243号信箱;受理举报时间:7月12日-8月12日每天8:00-20:00。)

 

编辑:姜大捷责任编辑:姜大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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