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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纪委监委发出《通知》要求 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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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阳网讯(记者 张昶昶)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市纪委、市监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

  《通知》提出了“十个严禁”。一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或活动、不吃公款吃老板、给下属单位“转嫁”接待费、在办公经费中变相处理接待费、同城公务接待、利用私人会所、“一桌餐”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二是严禁在干部交流、提拔、调整中,安排迎来送往性质的聚餐、宴请等问题。三是严禁违规接收礼品礼金、收送红包、在公务活动中收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财物等行为。四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违规换车、借车。五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分批异地操办酒席,借机敛财。六是严禁超面积占用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采取摆“空桌子”或临时隔断应付检查、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的问题。七是严禁借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搞乱收费和各种摊派,加重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八是严禁在风景名胜区举办活动,以接受传统革命教育为名,变相搞公款旅游;在公务考察、学习中借机“绕道旅游”等问题。九是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参加各类论坛、学习班,以培训为名变相搞福利。十是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

  《通知》强调,当前,全党正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查处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突出问题作为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既要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又要保障好干部职工的正常福利待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是否做到“两个维护”、是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觉悟,自觉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对标对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采取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线索摸排等方式,聚焦问题多发、监管缺失的单位开展“点穴式”监督检查,做到有违必查、有查必究、有究必通报,形成查纠“四风”的高压态势。

  《通知》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市纪委信访室(0934)12388-01,党风政风监督室0934-8237312;举报网络:庆阳纪检监察网四风问题监督举报直通车;举报信箱: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庆阳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邮编:745000);举报邮箱:dfs335 163.com。

编辑:吴树权责任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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