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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申小东 白军军等人涉黑案二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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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阳网讯 (记者刘萍凝 通讯员武宏红)10月22日至2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申小东、白军军等37人涉黑案二审公开宣判。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上诉人申小东、白军军等25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一案的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各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予采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悉,自2012年起,申小东、白军军不断拉拢、吸纳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形成了以其二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2019年6月10日,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申小东、白军军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十九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十八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等刑罚。一审法院判决后,申小东、白军军等25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编辑:张楠责任编辑: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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