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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庆阳在行动】华池县最新最严防疫管控十条措施通告(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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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进一步细化做实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利益,华池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实施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即日起,凡从湖北或途径湖北返华来华人员,一律进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以上,对拒不接受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托管造成传染病传播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二、除来自从湖北或途径湖北之外返华来华人员,全部实行14天以上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每户每周可指派一名其他家庭成员外出一次采购生活物质。

  三、全县所有村组、社区的村民、居民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居家生活,非必须不得外出,户内确需购置生活必须物资,可派一名家庭成员采购,外出一律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监测,如有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所有村组(社区)报告并规范就诊。

  四、凡在县外疫区工作生活的华池籍人员,应遵守所在地区疫情管控规定要求,不得返华,如返回一律进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以上,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返华来华人员必须在返华当天一小时内向所在单位、村委会、社区登记报告,凡不主动申报登记,谎报、瞒报接触史、就诊史、旅居史有关信息,拒不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的,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涉嫌犯罪的严格追究刑事责任。

  六、县内各施工单位在重点疫区的施工人员一律不得返华。如返回一律接受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以上,所需隔离场所由施工企业提供,费用自行承担。

  七、对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散布谣言,销售假冒伪劣药品,假借疫情防控名义,实施敲诈勒索、诈骗,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医疗救护人员以及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追究刑事责任。

  八、居家隔离人员要对废弃防护用品、生活垃圾等集中收集,由网格员每天统一收集处置。

  九、辖区内进行街道、广场、体育馆等聚集场所巡查,对聚集人员一律劝返,拒不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十、全县所有参与疫情防控的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必须带头遵守规定,坚持原则、坚守岗位,履职尽责、严防死守,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失管漏控的,依法依规从严追责问责。

  华池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9日

编辑:张楠责任编辑: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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