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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庆阳在行动】庆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恢复全市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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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恢复全市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第4号)

  根据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公告和有关通知要求,综合分析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决定,全面恢复低风险区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中风险区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区分级抓好疫情防控。西峰区、宁县、镇原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等低风险区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加强网格化管理、地毯式排查、预检分诊,规范发热门诊等工作,落实“重点防、末端控”措施,全面恢复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生活秩序。中风险区的庆城县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落实联防联控、病例救治、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限制人群聚集活动等措施,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恢复正常交通秩序。除批准保留的中风险区交通检疫站点外,市内所有公路(包含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及城市道路交通检疫站点一律撤销,省内市际班车、县际班车、乡村班车、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全面恢复正常运营,不得封路、封市场,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重要交通枢纽继续实行卫生检疫,做好来庆返庆人员信息登记、健康检测和跟踪管理。

  三、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取消复工复产备案制度,各类企业、建设项目和市场经营主体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复工复产。酒店、购物中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便利店、药店、餐饮店、理发店等各类商业门店恢复正常营业,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严格实行进入人员体温检测、扫码登记和场所通风消毒等措施。

  四、恢复市内居民正常流动。除有散发病例、密接人员未解除留观的,其它自然村不再采取封闭管控;对进入各住宅小区、楼院、单位宿舍区的人员只扫码登记和检测体温,不再查验通行证件;各县(区)不得弱化对“三无小区”、城乡结合部出租屋的管理措施。居民赴外地务工、上学、出差等,目的地需要提供无疫源接触史证明或健康证明的,全部实行“甘肃省健康出行码”。

  五、分类做好入庆人员管控。对分区分级管控后,来自省外高风险区的,必须单人单间居家隔离14天。来自省内外中风险区不能提供健康证明的,单人单间居家隔离14天;能够提供健康证明的,进行信息登记、健康监测,不需要居家隔离。对于来自省内外低风险区的,进行信息登记、健康监测,不需要居家隔离。已治愈的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后均需居家隔离观察14天。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均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为与上述人员末次接触后的14天。企业、重大项目通过集体包车等方式从外省组织来庆的务工人员,出发地开具无疫源接触史证明或健康证明的,可直接上岗工作,但须实行封闭式管理。

  六、继续管控部分行业场所。影院、网吧、KTV、洗浴等非群众生活必需的公共服务场所继续暂缓营业。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体育馆等人员聚集性、封闭性公共文化体育场所继续暂停开放。继续停止群体性聚餐、宴席、扎堆聚会、聚集娱乐、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庙会、展览、展销、展会和人才招聘会等大型公共活动和群众聚集性活动。

  七、取消弹性上班工作制。自2020年2月24日起,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全部恢复正常上班,各级政务大厅、信访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税大厅、车辆管理服务中心等服务窗口单位全部恢复运行。

  八、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大市民和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场所和小区、村社、院落的环境卫生治理,做好通风消毒、日常清洁和垃圾清运。倡导市民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做好个人防护。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县(区)不再另行制定。既往通告与本次通告事项不一致的,以本次通告为准。国家和省上有新要求的,依上级要求执行。

  庆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3日

编辑:吴树权责任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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