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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虽好,口罩可别轻易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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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阳网讯(实习生 王丹华 记者  闫慧)春天来的悄无声息,却在和煦温暖的阳光与阵阵花香中“露出马脚”,街头巷尾,柳树舒展嫩绿的枝条昭示着春天的到来。在这春光明媚,惠风和畅的日子里,少许市民外出时摘下了口罩,感受久违的“自由”和春天的喜悦。

  “天气热了,带着有点闷,我就是到公园转转,这种场合不戴口罩应该可以吧?”市民刘先生一边说着,一边从口袋中摸出一只口罩戴了起来。

  80岁的退休教师王原理陪着老伴儿出来遛弯儿,虽然对于当下的天气来说,戴上口罩可能有些闷热,但两位老人坚持佩戴口罩。“既然政府响应我们要戴口罩,那我们就带着,不能添乱是不是?”老人笑呵呵地说。

  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好转,究竟什么场合必须戴口罩,什么场合可以摘下口罩,并不是很清楚,也有些疑虑。

  3月24日,为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结合我省实际,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不同场景口罩佩戴建议通告。

  通告中指出,以下情况可以不戴口罩:景区景点、公园绿道、大街等人员聚集的户外场所;或建筑工地、农作劳动及其它人员分散的野外作业;或空旷场地进行行走、散步、骑行、跑步等休闲锻炼活动;或无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且与境外人员无接触史的单位同事在通风良好、间距适当的办公场所、小范围会议(按要求必须佩戴口罩的特殊行业、岗位除外);或独自驾车、通风良好时和熟知人员同车;或非群体性、非接触性室内外体育活动;也或者在通风良好的室内居家时。

  但在以下情形时需坚持佩戴口罩: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与呼吸道症状人员接触或前往医院就诊、探视病人;或处于人员密集的医院、汽车站、火车站、地铁站、机场、超市、餐馆、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小区、单位进出口等场所;或在监狱、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以及学校教室、工地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或重点人员,包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或入境人员(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或职业暴露人员,包括医疗卫生人员、警察、保安、保洁等;或服务型行业工作人员;或通风不良或密闭工作场所;或者其他需要佩戴口罩的情形。

编辑:吴树权责任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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