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薛博同志任环县地方病防治办公室主任;
李刚(洪德籍)同志任环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
唐治峰同志任环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环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高毓秀同志任环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
孙天顺同志任环县图书馆馆长;
吴金关同志任环县园林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环县城市供热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喜宏同志任环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胡宝富同志任环县司法局副局长,免去环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吕治辉同志任环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杨锋同志任环县水务局副局长,免去环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杨万同志任环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王彦昌同志任环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环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小龙同志任环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胡世文同志任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环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李波同志任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环县乡财县管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建平同志任环县应急综合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柴红玲同志任环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环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旭洲同志任环县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环县果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唐兴明同志任环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环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杜蕊同志任环县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玉霞同志任环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环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冯红信同志任环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环县水利建设管理站站长职务;
陈霞斌同志任环县皮影保护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刚(虎洞籍)同志任环县果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米锋同志任环县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志鹏同志任环县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芳霞同志任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魏岩同志任环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长宝同志任环县城市供热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范培民同志任环县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沈浩注同志任环县博物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安有旺同志任环县酒类商品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海霞同志任环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保卫同志任环县石油化工基地建设服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吾乐同志任环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免去环县水务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赵玲瑞同志任环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副主任,免去环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贺亮同志任环县水利建设管理站站长,免去环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站长职务。
免去:
韩昆同志环县地方病防治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生琪同志环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樊志锋同志环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耿彦学同志环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耿世强同志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侯耀东同志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陈旺峰同志环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万荣同志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常万睿同志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杨小荣同志环县石油化工基地建设服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凤鹏同志环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张昌锋同志环县水土保持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韩志明同志环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田长玉同志环县公路局局长职务;
徐锐同志环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志锋同志环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职务(安排环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按七级职员管理);
王文忠同志环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职务(安排环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按七级职员管理);
李城忠同志环县皮影保护中心副主任职务(安排环县博物馆工作,按七级职员管理);
周世斌同志环县园林局局长职务;
龚新民同志环县图书馆馆长职务。
环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