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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区印发重要通知!事关教育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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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编制管理办法

提高教师待遇保障

改革校长任用制度

实行质量提升重奖机制

……

近日

西峰区委、区政府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进一步提升西峰教育质量

解决教育发展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可谓干货满满!

一起了解下

一、加快破解师资力量短缺、管理调配机制不活的问题

(一)改革编制管理办法

推行“区管校聘”改革,盘活教师队伍资源,实现人随岗定、编随人走。在编制部门核定编制总数的基础上,将教师编制交由教育主管部门管理,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对各校进行核查,定编定岗,统筹调动调整学校教师。学校教辅、后勤、宿管、炊管等岗位,由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教师承担,核定岗位,限制人数;医疗、保安、会计等特殊岗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不占用教学岗位编制。学校在核定的内设机构限额内,根据实际设置内部管理机构,确定管理人员职数。引进的公费师范生和在职市外优秀骨干教师,单位有空编的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单位满编的调剂编制办理聘用手续。

(二)落实归口管理制度

教师考录、签约由教育主管部门牵头,人社及相关部门配合,公开择优录用。教师管理和合理流动由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实行区域内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制度。教师跨乡镇、校际调动交流,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学科需求和专业结构要求统筹调动,教师必须无条件服从。

(三)畅通人员补充渠道

按照国家教育部三年消除“大班额”要求,由教育主管部门核定教师缺口,统筹提出人员补充计划。每年由教育、人社等部门组成招录组,通过签约免费师范生、招录特岗计划教师、面向全省选调在职教师等方式,逐年解决师资短缺问题。制定临时聘用教师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实行择优遴选、合同管理。

(四)提高教师待遇保障

建立教师超课时津贴和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制度,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予以兑现落实。采取财政补、学校挤等办法,落实高三学生课后服务费。深化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改革,建立教师职称岗位动态管理制度,两年一聘,竞聘上岗。在2008年岗位比例的基础上,按编制核定岗位比例,其中中级岗位比例上浮7%、高级岗位比例上浮8%。距法定退休年限不足2年的已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岗位在单位结构比例外单列,不再占用本单位同级岗位。对在编在岗教师中取得中、高级职称尚未聘用的教师,从2020年10月起兑现岗位工资待遇。

(五)加强教师专业培训

设立西峰区教师发展中心,统筹负责全区教师培训工作。采取请进来讲、走出去学的方式,举办名师讲堂培训教师;依托省内外师范类高校,对全区中小学非师范专业教师进行专业培训;在西峰职专建立教师培训基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培训;各学区、学校结合实际,对任课教师有针对性的开展全员轮训。设立名师工作室,建立教育名师动态评选制度,每年评选一次,入选即奖、落选即取消名师补贴。

(六)注重教师考核结果运用

完善以教学质量为主线、师德师风为底线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为优秀等次的教师,由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建议进行表彰奖励或列入后备干部库;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下的,由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下的,调离现任教学岗位,交流到下一级学校任教,城区任教的交流到农村偏远学校任教。建立“一人一档”的师德档案和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实行师德师风考核与评先选优、职称晋升挂钩制度。

二、加快破解校长任用交流困难、专业素质能力不强的问题

(七)改革校长任用制度

实行校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任期原则上不超过8年。教育主管部门每年对校长进行任期考核,科级以上干部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上一级组织部门,作为晋职晋级、评先选优、任命交流、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科级干部由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建议,经区委研究予以调整;科级以下校长、园长由教育主管部门予以调整;科级以下学校内部管理人员在核定岗位范围内由校长直接提名,教育主管部门考察任用。

(八)建立城乡帮联机制

城区学校校长每学年必须到农村学校兼职帮教两周以上,农村学校校长每学年必须到城区学校挂职锻炼或跟岗学习两周以上,帮联情况与校长职称动态管理和评优选先挂钩。每所城区小学帮扶一个乡镇学区,每所城区幼儿园帮扶一所乡镇中心幼儿园,每学期互派中层干部、骨干教师进行挂职锻炼、跟班培训,共同组织双方学生参与活动,学校结对帮扶情况纳入学校年度综合考核。

(九)加强校长培养培训

建立校长后备人才库,将学校中青年管理人员、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师,纳入后备校长人才库。制定中小学校长及管理人员培训规划,针对教育管理工作的短板弱项,组织专业化、定向性的管理能力培训,三年内实现校长全员轮训。

(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校长任期目标实行年度考核。对于完成当年工作目标、学校教育质量提升,且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校长,给予一次性奖励,按普通高中(含职中)、中小学两个类别,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对连续三年以上完成当年工作目标、学校教育质量连续提升,且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校长,由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建议,经区委研究优先提拔使用。对完不成当年工作目标、学校教育质量下滑,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校长,科级以上校长由区委、区政府告诫约谈,科级以下校长由教育主管部门告诫约谈。连续两年完不成工作目标、教育质量下滑的,按程序调整免职或降级使用。

三、加快破解教育经费短缺、资金投入保障不足的问题

(十一)增加教育经费财政投入

在继续落实教育经费投入政策规定和足额拨付已有各类教育资金的基础上,新增财政教育专项资金。区财政预算每年列支教育教研经费100万元,名师激励专项经费100万元,教育培训经费200万元,督导专项经费50万元,中小学校长奖励资金100万元。

(十二)多方筹措教育发展资金

加快专项资金拨付进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鼓励支持各级积极向上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探索社会融资办学模式,积极推行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联盟化办学等一体化办学机制。

(十三)实行质量提升重奖机制

区级高中学校高考成绩排名位居全市前3名,分别奖励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学生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每生奖励学校20万元,被其他“双一流”大学录取,每生奖励学校10万元,被“双一流”学科录取,每生奖励学校5万元。区级高中学校一本上线率居全市前3名、前5名、前10名,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6万元。全区所有学校教学质量同比连续2年、3年、4年、5年及以上提升,分别奖励2万元、4万元、6万元、8万元。中考完成区级目标任务的,奖励学校2万元。支持区属普通高中争创“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对评估验收命名的“甘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给予50万元奖补。对获得国家、省级、市级重大奖项或通过验收认定的各类特色学校,分级分类给予5万、3万、1万元的奖补。

四、加快破解抓教育教学不实不细、教研督导不深不透的问题

(十四)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加强劳动教育,建立全区中小学校(含职专)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开设劳动教育课时不少于综合实践课程的一半。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利用3年时间,创建省级标杆校5所、市级12所、区级40所,基本实现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数字校园全覆盖。区财政每年列支专项经费,支持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智慧校园建设。

(十五)改革教育教学评价体系

制定区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完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初中实行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评价办法,高中实行学分认定、基础素养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评价办法。改革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方式,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办学行为、学科成绩监测等因素,坚持发展性评价和分类分层评价,从“入口”看“出口”,调动学校办学积极性。

(十六)加强教研指导能力

依托区内学科优势学校,建立教师发展及教育规划研究、中学文科、中学理科、小学、学前及职中五个教研中心。建立教研员乡村学校、薄弱学校联系点制度,实行教研绩效与学校质量提升、教师成长捆绑考核,定期开展各类教学活动。建立区、乡、校三级教研网络,实行教研员星级管理,以全区教师总数五星1%、四星2%、三星3%的比例评定星级教研员;制定教研员争星晋级评选办法,实施年度增星、减星评定,对教研工作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予以淘汰;五星、四星、三星教研人员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十七)提升教育督导效能

建立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责任区、学区(学校)督导专干三级教育督导网络。成立什社、肖金、彭原和城区4个督学责任区。按照不低于全区教职工总数千分之三的比例配齐专职督导人员。通过聘请名优校长兼职、优秀中层干部挂职、退休教师返聘的办法,配足兼职督导员和责任督学。构建“督政、督学、质量监测”三位一体的督导体系。

五、加快破解教育发展环境不够宽松、依法治理水平不高的问题

(十八)营造尊师重教氛围

每年教师节前夕,区委、区政府开展表彰奖励及系列庆祝活动,对教育教学成绩优异的学校及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和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对困难教师进行慰问。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最美教师、师德标兵、模范班主任等系列评选表彰活动。各乡镇、街道建立支持教育和尊师重教工作机制,开展表彰奖励及慰问活动。各学区、学校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健全完善从教二十年、三十年荣誉证书发放及从教退休仪式等,提高教师职业荣誉感。

(十九)切实减轻学校负担

建立督查检查、验收、调查及专题教育活动进校归口管理制度,未征得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区上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到学校开展有关活动。清理精简现有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确保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

(二十)全力保障学校安全

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配足配齐法治副校长和校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标准配齐专职保安和校医。建立以乡镇、街道牵头,公安、司法等部门为成员的涉校师生安全事故调处中心,及时处置涉校矛盾纠纷和师生安全事故。合力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及舆情处置,依法处理、严厉打击“校闹”,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编辑:吴树权责任编辑: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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