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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上阵!集中整治!庆阳全面打响冬季环境整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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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委办公室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冬季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有关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有关部门:


  为全面巩固全市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成果,持续优化城乡环境秩序,切实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2月1日,利用三个月时间,以庄家秸秆、枯枝树叶、废旧农膜、残垣断壁、各类垃圾为重点,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冬季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加强预算管理,保障垃圾治理资金。垃圾治理是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反复抓、抓反复。目前各县(区)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已基本建成,但要保持已有成果,尤其是维持和拓展资源化处理,还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各县(区)要多渠道筹措,积极解决垃圾治理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有条件的县(区)要保证生活垃圾全部拉运至焚烧发电厂,实现垃圾资源化处理。


  (二)规范设施管理,做实终端处理工作。垃圾填埋场、焚烧站作为无害化的终端处理设施,必须通过相关的环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各县(区)要认真排查,积极组织填埋场和焚烧站的相关环评验收,年底前完成所有已建成无害化终端处理设施的环评验收工作,严禁未验收先使用。垃圾填埋场、焚烧站由县(区)统一管理,增设计重、监控设备,充实现场看管人员,对所有入场垃圾拉运车辆进行规范管理,做到过磅登记不遗漏,建筑垃圾不进场,管理人员不空缺。建立统一详实的垃圾过磅登记台账,健全日统计、周上报、月通报的考核体系,倒逼乡镇垃圾收集、转运的主动性及收集、转运体系的规范运行。各县(区)于11月底前完成垃圾填埋场计重和监控设备建设,建立健全台账登记制度。自2021年1月开始,全市全面落实按月逐级上报生活垃圾转运量和处理量制度。


  (三)优化收运体系,做细源头收集工作。为了保证生活垃圾全部收集,避免群众自行处置造成二次污染,各县(区)要尝试建立源头分类减量保证体系,年底前每个县(区)至少落实一个试点乡(镇),建立层层有偿收购回收垃圾一条龙服务专线,调动源头垃圾分类、收集的积极性。对于有害垃圾,县、乡要尝试设置专项资(基)金,建立有偿回收制度,确保全面收集、统一处理。为全面形成可行、有效、稳定的保洁管理机制奠定坚实基础。


  (四)推行垃圾分类,突出试点创建工作。全力推进全市垃圾分类示范街道、片区创建,强化全市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城乡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良好氛围。今年底,市区、县城、乡镇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市区、县城至少一个街道基本建成垃圾分类示范区,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一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特别是西峰区,要用活用好省级垃圾分类专项奖补资金,并充分结合政府特许经营许可等政策,广泛引进社会资本投入,年内启动实施市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等终端处理设施,确保实现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全流程闭合,坚决杜绝先分后混、既分又混的问题。


  (五)建立考核机制,促进垃圾治理工作。利用处理终端的精确统计,量化乡镇垃圾收运量,建立以常驻人口计算垃圾产生量、以实际垃圾收运量考核乡镇工作,实行红黑榜制度,定期考核评比,奖优惩劣,促进乡镇、村组积极作为,做实垃圾收集拉运工作。2020年底,全市建成垃圾收运量统计通报制度,对各县(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量和资源化处理量进行考核并按月通报。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0年11月1日—2020年11月10日)。各县(区)各级各部门召开动员会议,周密部署工作,精准落实任务,实现工作任务“无缝”对接、“全域”落实。市县(区)新闻媒体联合行动,联合发声,广泛宣传,广泛动员,着力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和环境。


  (二)集中整治(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2月31日)。着力发挥县(区)各部门职能作用,以全市全域无垃圾专项验收、第一、二、三季度全市无人机航拍结果通报中存在的问题为突破口和着力点,梳理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下沉工作重心,充实基层力量,靠前“一线”指挥,迅速掀起活动高潮,确保取得实效。


  (三)自查自纠(2021年1月1日—2021年1月20日)。各县(区)要对照目标任务,按照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组织开展自查验收,于2021年1月31日前上报验收结果。


  (四)督查考评(2021年1月21日—2021年2月1日)。市委市政府统筹组织市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把督查考评贯穿于活动全过程,采取随机督查、临时检查和总结考核等方式,对城乡环境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考评,考评结果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县(区)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城乡环境整治活动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按照“谁地域、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件件有落实、件件有成效。


  (二)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紧密协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作为,全力推动城乡环境整治活动顺利进行。各县(区)对责任推诿扯皮、工作消极应付、任务落实不力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联络”的工作协调机制,保证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三)广泛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和多种途径,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和目标任务,宣传整治活动的重点内容和措施要求,宣传整治活动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要通过抽查、检查或明察暗访,积极组织实施媒体曝光监督,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开展专题专栏,直击现场进行采访报道,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注重强化舆论引导,加强社会道德教育,生态环保教育、卫生知识教育,保洁意识教育,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各方面支持整治活动的良好局面。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建章立制,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各级各部门要树立长期作战思想,步步为营,稳扎稳打,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反复。市委、市政府将定期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深入街区和单位检查指导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城乡环境整治常抓常新,坚决防止城乡环境乱象易发频发的问题。


中共庆阳市委办公室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

编辑:吴树权责任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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