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甘肃省武威市报告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该无症状感染者于11月10日自美国抵达广州,在广州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1月24日解除隔离后当晚乘坐CZ3251次航班抵达兰州中川机场,在兰州新区泰华国际大酒店住宿。25日上午乘私家车返回武威市凉州区,26日核酸检测阳性。现已判定的38名密切接触者未流入庆阳市。
入冬以来,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高发,入境人员及所携带物品传播疫情风险较高,即使经过第一入境点隔离14天后仍有感染发病或传播风险。为全力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入境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入境来庆人员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无论通过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接待单位或住宿酒店如实申报健康登记,自觉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自11月13日以来从境外来庆返庆的人员,立即将相关情况向所属社区(村组)、单位报告;若在境外的亲属、合作对象近期有来庆计划的,必须将车次、航班等返程信息,提前向所属社区(村组)、单位报备,由社区(村组)、单位向属地疫情防控办报告。
三、所有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解除隔离的,到达我市后进行为期14天居家观察,并于到达当天接受首次核酸检测。未接受第一入境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在到达我市后立即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对居家隔离期间违反隔离观察规定的,一律采取集中隔离观察措施,并自行承担集中隔离相关费用。对不按要求及时申报、隐瞒旅居史或者健康状况等信息、不服从隔离观察等防疫措施,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庆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