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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纪委监委通报10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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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阳网讯(记者何海峰)12月2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的10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这10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1.庆城县卅铺镇卅铺村村干部集体贪污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2003年至2015年,卅铺村共虚报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47.08万元,其中用于村务支出105.07万元,剩余42.01万元被村干部私分。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曹华分得2.39万元,时任村主任黄琛明分得22.03万元,时任村计生副主任李永利分得2.39万元,时任村文书武亚东分得1.85万元,时任村党支部副书记张金万分得1.10万元,时任村文书黄金龙分得0.89万元,时任村主任朱远明(已去世)分得0.89万元,曹华、黄琛明共同贪污10.47万元。案发后,曹华等6人将非法所得已上缴国库。2019年12月,黄琛明、曹华以贪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各处罚金20万元;李永利、武亚东、张金万、黄金龙以贪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10万元;6人均被开除党籍。

        2.环县南湫乡财政所副所长耿志成挪用互助协会资金赌博问题。2017年3月至2020年4月,耿志成利用办理南湫乡各行政村产业发展资金合作社、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协会的财务工作之便,挪用资金351.50万元,全部用于网络赌博,该款项至今未归还。2020年9月,耿志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环县毛井镇黄寨柯村农民党员黄立旭合伙套取合作社资金问题。2019年9月,黄立旭在芦湾乡收购饲草过程中,与众成合作社经理李某、技术员周某某(二人均已被起诉)合伙虚报饲草数量,套取合作社资金91957.5元,其中黄立旭分得19796.5元。案发后,黄立旭将违纪所得全额退还合作社,检察机关对黄立旭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9月,黄立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华池县山庄乡尚湾村原村主任、扶贫互助社会计边一锋(非党)挪用公款问题。2013年至2015年,边一锋利用办理扶贫互助社借贷业务之机,冒用他人名义,伪造虚假借款手续,挪用尚湾村扶贫互助社公款7.86万元,归个人长期使用。2020年6月,边一锋涉嫌挪用公款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5.合水县何家畔镇农财中心干部南一民(非党)侵占村集体资金的问题。2014年5月,何家畔镇显头村向镇农财中心上缴村上相关资金时,会计南一民将自己的信用社账号提供给缴款的村干部,导致18700元村集体资金未记入显头村村账,转入南一民的账户,用于个人和家庭支出。2020年4月,南一民将违纪资金上交县财政。2020年7月,南一民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6.正宁县五顷塬乡孟河村干部贪污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2017年4月,孟河村时任村委会主任石生权、村委会副主任兼文书安明乾、五顷塬组组长郭根宁通过虚报退耕还林面积,分别骗取退耕还林资金2.75万元、2.70万元、1.88万元,均用于个人及家庭支出。2020年10月,石生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安明乾、郭根宁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违纪资金收缴财政,涉嫌贪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7.宁县平子镇财政所原会计郭云龙骗取扶贫惠农资金问题。2019年1月至7月,郭云龙利用职务之便,共骗取低保、退耕还林等资金9.33万元,侵占农户资金970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日常开支。2020年7月,郭云龙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侵占的农户资金已归还。

        8.宁县春荣镇苏城村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优亲厚友等问题。2016年,苏城村在上报易地扶贫搬迁农户时,时任村委会主任苏孝运、时任村文书姚宏强未召开村民会议评议、仅与各组组长电话沟通商议后上报了7户易地扶贫搬迁户花名表,其中有苏孝运的兄长、苏孝运之子、姚宏强兄长3户群众。2020年7月,苏孝运、姚宏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宁县湘乐镇樊湾村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不规范问题。2004年至2019年,樊湾村共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7.31万元,用于村务支出。2016年3月,该村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时,超标准收取搬迁户自筹款,未按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农户补助。2020年7月,樊湾村党支部书记蔺碧涛、时任樊湾村党支部书记闫世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樊湾村监委会主任樊旺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镇原县太平镇南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志琨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问题。2012年至2019年,高志琨在担任南庄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村党总支选举中弄虚作假,对待群众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故意毁坏群众财物,对危房改造工作监督不力致使51500元危改资金被群众套取。2020年6月,高志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套取的危改资金收缴县财政。

编辑:李博芬责任编辑:李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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