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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调整范围内用户电价普遍呈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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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网讯(见习记者 唐晓庆 张瞳 )2月23日,记者从国网庆阳供电公司“开局十四五•电网在先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21年1月1日庆阳市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调整后,根据1月份电费结算情况来看,庆阳市调整范围内的用户电价普遍呈下降趋势。

国网庆阳供电公司市场营销部主任薛向东介绍,此次政策调整内容较多,其中涉及电价标准调整的用户包括大工业用户和原执行农村综合分类电价的农业排灌用户两大类。电价政策调整后,甘肃省大工业用电均实现了输配电价同价,除执行优待电价、高耗能电价,其他大工业用户,输配电价降低7.4分钱,经测算,庆阳市每年可减少大工业用户电费约1.8亿元。

由于历史原因,甘肃省农业排灌用电价格一直未能实现全省同价,庆阳市这部分用户多年来执行“西峰区-地下水”农村综合分类电价,此次电价政策调整取消了农村综合分类电价,实现了全省同价,该类用户电价最高降低6分钱。

此外,甘肃省取消了大工业目录电价,全面放开大工业用户以及符合条件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利用市场化机制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同时,优化了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即仅优化时段设置,但执行范围维持现行政策不变。

对居民用户来讲,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甘发改商价〔2012〕881号)及销售电价说明(甘发改商价〔2014〕290号),均明确规定“居民用户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由居民根据自身用电实际自行选择”,由于多年来庆阳市居民用户普遍未选择对生活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因此本次峰谷分时电价时段调整不影响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编辑:吴树权责任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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