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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剐蹭,请挪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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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打电话报警、联系保险,等着相关人员前来处理,是很多驾驶员的常规选择。但事情也不能一概而论,比如一些轻微的剐蹭,双方驾驶员在履行完相关程序、留下证据后,就应该立即将车辆移到路边,以免造成拥堵或发生二次事故。

西峰城区车辆保有量高,上下学、上下班时段道路通行压力大。此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就会造成大面积的拥堵,这是很多人不愿意看到或遇到的。遗憾的是,怕什么往往就会来什么,每天最拥堵的时候,也是车辆剐蹭事故的高发期。我们经常可以看见车辆剐蹭后,驾驶员将车停在道路中间,站在车辆周围或路边聊天,甚至争吵。照理,经常在街上行车,偶尔发生剐蹭,也是稀松平常的事。但发生事故后,不挪车,任由后面的车辆堵成长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既然法律有规定,那为什么一些驾驶员还不愿意挪车呢?究其原因,一是怕麻烦,二是自私心理作祟。明明已经拍照留下证据了,但万一挪车后,对方不承认了怎么办?警察不认可自己的证据怎么办?到时候,有理说不清了,还是等一等,让警察来把责任厘清了再撤。至于其他车辆堵不堵,道路通不通,根本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

交通管理部门不能放任这种不良现象滋长,而是应该依据法律,出台相应的制度,对发生轻微剐蹭而不挪车的行为予以处罚,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比如北京市就规定,对发生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损失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未按规定自行撤离现场造成交通拥堵的,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处罚;一方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另一方当事人拒不撤离的,对不撤离现场的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处罚。

道路畅通与否,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出行效率。治理“小事故大堵路”,是创新社会治理的应有之意。各级交通管理部门一定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积极行动起来,综合施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确保轻微的交通事故能够得到快速处理,为人民群众方便快捷出行营造良好的环境。(作者:何海峰)

编辑:吴树权责任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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