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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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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网讯  (通讯员   张峥琪、曹康)6月7日,宁县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会召开。

宁县人民法院院长、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杨志远为相关部门党政领导干部作了强化法治意识,维护公平正义,全面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地见效的主题宣讲。

宣讲从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法院系统执行“三个规定”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落实“三个规定”应注意的政策界限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

通过宣讲,在领导干部中形成了认真学习“三个规定”,自觉落实“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为公正司法程序、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队伍良好形象奠定了坚实基础。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指2015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编辑:吴树权责任编辑:李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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