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通 告
(第20号)
目前,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十分严峻,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防范火灾发生,巩固防疫成果,确保市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农历十月初一期间(11月4日至11月7日)祭祀祭扫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祭扫不聚集。市、县区禁止在主城区城市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居民小区、十字路口等公共场所焚烧、抛撒祭祀祭扫用品,城区各路段不再设置集中祭祀点。为避免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各县区殡仪馆、公墓区在农历十月初一期间要严格落实防疫管控措施,有序组织祭祀祭扫活动。
二、网络祭扫少出行。广大居民群众要树立文明祭祀理念,采取家庭追思、网上祭祀、“云祭扫”等文明祭祀方式悼念缅怀逝者,减少亲朋好友群体祭祀祭扫和现场祭祀祭扫。及时告知在外地(含境外、市外)的亲友,不要回乡祭祀。如有从市外回乡祭祀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本人及接待的家人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如实上报行程轨迹、活动安排和健康状况等具体信息。对境外来庆人员,如第一入境地已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抵庆后一律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再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如第一入境地已落实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抵庆后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对在高、中风险区工作生活的人员严禁返庆来庆开展祭祀祭扫活动。
三、安全防护要牢记。严格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不得在山头、林地、墓地烧纸焚香、燃放鞭炮,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疫情期间,进入公墓区、陵园等场所,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扫码、测温等防控措施,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四、党员干部带好头。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要求,积极劝导家人及亲属,以实际行动做好防疫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劝阻身边亲人及朋友,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助力社会文明进步。
五、宣传引导抓落实。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祭扫群众在禁火区域不得有焚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等行为。
六、社区管控严执行。对解除集中隔离后返回居住地的人员,要与社区(村)签订《居家健康监测承诺书》,严格执行7天单人单间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做到不外出、不接受探视,避免与家人长时间接触,期间必须进行2次核酸检测,在第二次检测结果确认为阴性之前禁止外出参加社会面活动。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居民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让我们共同努力,弘扬社会新风,共克时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庆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