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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第一季度典型违法行为消防执法案例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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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2年2月18日,庆阳市西峰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位于庆阳市西峰区某高层住宅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抽查时,发现该小区消防控制室仅有一人值班,另一名值班员脱岗。同时,核查发现该小区多次出现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擅离岗位,值班记录时间填写错误,填写不规范的问题,并于当日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同时,大队以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为由,于2022年3月4日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对管理该高层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2年3月24日14时,庆阳市庆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群众来电举报反映:“位于庆城县凤城园一区小区西门多辆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2022年3月24日15时30分,大队前往庆城县凤城园一区小区西门对举报投诉进行现场核查,发现李某1、朱某某、郭某某和李某2的4辆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并于当日下发《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同时,大队以占用消防车通道为由,于3月2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分别对李某1、朱某某、郭某某和李某2四人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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