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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市中级人民法院:聚焦调纠纷解矛盾 推动项目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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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网讯(记者 刘萍凝)6月1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庆阳金融中心商业综合体项目二期(商业)工程于近日陆续复工。这得益于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的一起诉讼标的额超过5.4亿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极大减轻了企业诉累,以实际行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据悉,庆阳金融中心商业综合体项目二期(商业)工程总投资12.5亿元,总建筑面积约30.9万平方米,共规划4栋超百米高楼和购物中心商业集群,是庆阳市重点建设项目。然而,因项目单位庆阳能源化工集团宏泰置业有限公司与施工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生纠纷,导致该工程于2020年9月1日停工至今,严重影响到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

今年3月14日,施工单位将项目单位起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支付工程款、利息、停工损失等共计5.4亿余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到诉讼材料后,认为该案所涉纠纷事关庆阳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关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立即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

主审法官在审查案件基本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经分析研判,认为协调解决更有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利益,经多次与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在市政府有关部门主持下,从化解矛盾,推动项目复工复产出发,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

4月26日,双方当事人就施工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案涉施工合同继续履行,由庆阳能源化工集团宏泰置业有限公司先行支付工程款3000万元,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场恢复施工。在此基础上,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减少当事人诉累、降低损失出发继续作调解工作,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5月30日提交书面申请,撤回起诉。

历时2个多月,这起案件得到了及时调解,避免进入复杂冗长的鉴定程序,维护了涉案企业利益,双方企业甩掉诉讼包袱、握手言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顺利化解,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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