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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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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制度,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实现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良性互动,共同发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守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根据《庆阳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制度》(庆医保发〔2020〕73号)有关规定,我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面向全市公开选聘20名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人员从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并向基层倾斜,确保具有一定代表性。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2人,各县(区)1人。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信用良好,无违法犯罪、党纪政纪处分。

(二)关心和支持医疗保障事业,基本了解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热心社会监督工作,善于、敢于发现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方面的问题,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服务意识强,善于联系群众,能够认真履行监督员职责。

三、工作职责

(一)监督全市医保行政机关及经办机构医保基金使用管理情况,听取市医保局关于全市医保基金运行和监管工作情况报告;

(二)监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执行医保政策、享受待遇、管理使用医保基金情况,向市医保局反映有关违反医保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方面的问题,以及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线索;

(三)协助宣传医疗保障法规政策,收集社会各界对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医保有关政策落实、实施成效等进行监督;

(四)参与市医保局开展的医保基金管理执法检查、经办稽核等工作。

四、人员管理

选聘的社会监督员聘期2年,期满后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到期未续聘的自动解聘。聘期内无工作报酬,但对涉嫌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进行举报、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甘肃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选聘采取自愿报名和单位推荐的方式。

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登录庆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庆阳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如实填写信息后和本人身份证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qysybjjgk@163.com。

2.现场报名:有意报名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二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到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214室现场填写《庆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二)选聘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9日。

(三)公示:市医保局将根据聘用条件,结合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龄结构和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社会监督员选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已确定聘任人员,市医保局将统一颁发社会监督员聘任证书和社会监督员胸牌。

联系人:李元涛 联系电话:0934-8855613

庆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9日

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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