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公共设施条件,提升城市品位,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明和健身休闲需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将位于西峰区南大街28号的原市委大院旧址改建为市民健身娱乐休闲广场,现基本建成。广场东至董志塬大道、西至南大街、北至安定东路、南至南苑路,建成区域面积48000㎡。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甘肃省地名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市政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市政府建议,拟将该广场命名为“人民广场”。
命名为“人民广场”主要有三点考虑:第一,人民是创造历史的动力,是党和国家兴盛发展的根基,坚持人民至上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取得胜利的基本经验。第二,广场建成区域为原地委、市委办公旧址,是中国共产党在庆阳地区领导人民、组织人民、服务人民的政治中心。第三,命名为“人民广场”是尊重人民意愿、贯彻人民至上理念的具体体现,目前市区内未有以“人民”命名的公园、广场、街道,此命名正好填补该项空白。
现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通过电话、邮箱、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公示时间:
2022年8月12日—2022年8月16日(共5天)
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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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