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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西峰城区实行临时性管控的通告(2022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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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西峰城区实行临时性管控的通告

(2022年第1号)

2022年9月10日,西峰区在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过程中,发现一名初筛阳性人员,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9月10日15时至9月13日24时对西峰城区实行临时性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人员流动

1.从9月10日15时起,对西峰城区(东至陇东学院东边界,西至银西高铁线,南至南部石化产业园区,北至北部工业集中区)实行3天临时性封闭管控。其中,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生活物资配送到户,上门开展核酸采样;中风险区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生活物资配送到点,错时取物和参加核酸采样,全程戴口罩,严禁聚集;其他区域减少人员流动,不聚集、不集会。

2.西峰辖区其他所有小区(村组)、单位只保留一个出入口,24小时管控,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出入的严格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戴口罩管控等措施。

3.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暂停营运(征用的防疫便民保障车辆除外)。

二、严格公共场所管控

4.临时性管控期间,水电气暖、物流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需连续生产的企业,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大型超市、水果蔬菜市场店铺、药店、医疗机构正常生产营业,严格执行通风消杀、扫码测温,实施预约、错峰、限流措施,上述单位从业人员持单位开具的证明进出居住小区。

5.个体诊所、宾馆、服装店、景区、影剧院、KTV、网吧、足浴店、洗浴中心、个体门店等非涉及群众生活必需的场所暂停营业。酒店、餐饮场所停止堂食。

三、严格特殊机构管理

6.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

7.中小学校、托育机构、校外教培机构暂停线下教学。

8.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一律暂停,所有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及纳入管理的临时活动点暂停对外开放。

四、严格县(区)际交通卡口查控

9.区内所有人员非必要不出峰,区外人员非必要不来峰,除保生活、保生产、保抗疫等车辆外,其他车辆原则上不进不出。过境车辆绕道通行。

10.确因就医需要出入的,由社区、村委会出具通行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

五、严格禁止聚集性活动

11.西峰辖区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暂停一切与疫情无关的各类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游园、庙会、集市、民俗、广场舞等活动,已审批的各类活动一律延办或取消。

12.中小学校、幼儿园放假,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封闭管理,除承担防疫任务和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工作人员外,均不得外出。所有在建项目暂停施工,重点企业对员工实行封闭管理,企业以外人员不得进入。

13.居(村)民居家生活,“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村)备案。对未履行报批程序擅自举办聚集性活动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六、严格进行人员管理

14.居(村)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组)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瞒报、漏报、迟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5.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按照包抓联系安排,除保障机关运转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下沉社区、小区、村组一线,充实基层防控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16.广大居(村)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政策,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和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如有交集,请立即居家不得外出并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区疫情防控办公室报告。

本公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希望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对拒不执行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西峰区防控办电话:0934-8213320

0934-8212770

西峰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0日

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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