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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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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宣传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新闻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规定,经2022年9月23日社党委会议研究,拟推荐郝芳等10名同志申报新闻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现予以公示,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监督,如公示期内无不同意见,将按程序予以上报。

一、推荐申报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郝芳,女,汉族,生于1980年7月,甘肃环县人,2006年6月毕业于西北民族大学新闻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6月进入陇东报社工作至今,先后任记者部、时政要闻部记者,融合发展部、新媒体中心副主任,微信公众号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室副总监。2015年6月取得中级(记者)职称任职资格,2015年9月聘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至今7年。累计专业技术岗位基层工作经历1年以上。该同志任现职以来,获年度考核、论文、继续教育及本专业所要求的工作量、工作业绩等均达到晋升副高级职务的条件标准,帮扶基层经历方面,累计赴基层执行采访报道任务1年以上。获甘肃新闻奖5次,第二十九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奖1次。2019年8月,在《中国报业》上发表《纸媒报道突发事件媒介融合策略研究》论文1篇,2019年3月,在《记者观察》上发表《新媒体时代突发事件舆情引导方略》论文1篇,2019年3月,在《传播力研究》上发表《新媒体时代党报如何做好深度报道》论文1篇。该同志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论文、继续教育及本专业所要求的工作量、业绩条件均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四章第一节、第二节规定的正常晋升条件,综合测评94.46分。

业绩贡献实际达到《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五章第二节第三十条第(一)款6项(获市厅级级表彰6次),符合晋升副高级职称的标准。

二、推荐申报破格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1、王亮,男,汉族,生于1983年1月,甘肃镇原县人,2006年7月毕业于兰州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6月进入陇东报社工作,先后在时政要闻部担任记者,在编辑出版中心担任编辑,在文化周刊部担任副主任。2016年3月取得中级(记者)职称任职资格,2016年4月聘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至今6年。2007年2月至2008年7月在镇原县临泾中学任教;2008年8月至2011年6月在镇原县文联工作,累计专业技术岗位基层工作经历1年以上。任现职以来,获甘肃新闻奖2个,获“第五届甘肃报业创新发展先进工作者”(甘肃报业协会),获“2016-2017年度全市优秀新闻编辑称号”(中共庆阳市委宣传部),在《新闻研究导刊》上发表《浅谈地市党报如何加强新闻策划》论文1篇。该同志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论文、继续教育及本专业所要求的工作量、业绩条件均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四章第一节、第二节规定的正常晋升条件,综合测评92.18分。

该同志所学专业明显不对口,但任现职以来获得市厅级表彰奖励3次,共采写各类新闻稿件300余篇,编辑稿件2100余篇、其中刊登在庆阳网首页稿件160余篇。获市厅级表彰2次,同时,达到了第三十条第(一)款第3项获市厅级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2项业绩条件标准,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四章第三节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破格晋升业绩贡献条件。

2、赵彩霞,女,汉族,生于1977年2月,甘肃华池县人。1998年6月毕业于庆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教育专业,2012年完成陇东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函授专升本学习,2016年完成中共甘肃省委在职研究生文化与社会发展专业学习。2000年3月进入陇东报社工作至今,先后在记者部、专刊副刊部工作,2018年任摄影部副主任、2020年4月任新媒体中心UGC运营工作室副总监。2007年12月取得中级(编辑)职称任职资格,2008年6月聘任在专业技术中级岗位工作,至今14年。获甘肃省第十届敦煌文艺奖1个,甘肃新闻奖1个,甘肃省第二十七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奖1个,“美丽中国生态甘肃”摄影类三等奖1个,庆阳市第九届李梦阳文艺奖摄影类二等奖1个,庆阳市第八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暨第三届梦阳文艺奖摄影类三等奖1个,陇原环保世纪行2015好新闻摄影类三等奖1个,获全国摄影大展“银质收藏”荣誉称号,第四届“庆阳市优秀青年”荣誉称号,2016-2017年度全市优秀新闻记者称号,“优秀文明家庭摄影师”荣誉称号。累计基层执行采访任务的工作经历达到1年以上,新闻论文《全媒体时代新闻摄影发展趋势》发表于全国新闻核心期刊《传媒观察》2017年第11期。该同志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论文、继续教育及本专业所要求的工作量、业绩条件均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四章第一节、第二节规定的正常晋升条件,综合测评93.82分。

该同志所学专业明显不对口、不具备正常晋升规定学历,但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表彰1次,市厅级表彰8次,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四章第三节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破格晋升业绩贡献条件。

3、马骁,男,汉族,生于1985年11月,甘肃庆城县人,2009年6月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新闻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10月进入陇东报社工作至今,先后在记者部、时政要闻部、经济民生新闻部、纸媒编辑部、掌中庆阳客户端编辑工作室工作,2014年12月任陇东报社经济民生新闻部副主任,2015年7月至2016年8月在宁县米桥镇龙湾村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2020年2月至今,任陇东报社专题新闻部主任。2019年12月取得记者职称任职资格,2020年5月聘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至今2年。累计专业技术岗位基层工作经历达到1年以上。任现职以来,获甘肃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1次;获甘肃新闻奖4次。在2021年第41期《电脑采购》期刊上发表《论媒体融合时代提高报社记者新闻采编能力的措施》论文1篇。该同志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论文、继续教育及本专业所要求的工作量、业绩条件均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四章第二节规定的正常晋升条件。综合测评94.97分。

该同志低级任职年限满2年不足5年,但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表彰1次,市厅级表彰奖励4次,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四章第三节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破格晋升业绩贡献条件。

4、李卿,男,汉族,生于1981年11月,甘肃镇原县人,2011年1月毕业于陇东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学历,2010年10月进入陇东报社工作至今,先后任摄影部音视图工作室副主任、经济民生新闻部副主任职务。2017年4月取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2017年11月聘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至今5年。累计专业技术岗位基层工作经历1年以上。任现职以来,获甘肃新闻奖6次,甘肃省第二十七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奖1次。2022年5月,在《新闻研究导刊》杂志发表题为《融媒体时代新闻摄影的创新策略探索》论文1篇。该同志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论文、继续教育及本专业所要求的工作量、业绩条件均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四章第一节、第二节规定的正常晋升条件,综合测评92.64分。

该同志所学专业明显不对口、不具备正常晋升规定学历,但任现职以来获得市厅级表彰6次,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四章第三节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破格晋升业绩贡献条件。

5、何海峰,男,汉族,中共党员,生于1986年10月,甘肃庆城人,2009年6月毕业于兰州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8月进入陇东报社工作至,先后任记者部记者、时政要闻部副主任、时政要闻部主任。2018年12月取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2019年2月聘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至今3年。累计专业技术岗位基层工作经历1年以上。任现职以来,获甘肃省新闻奖奖4次,在《广告大观》期刊上发表题为《强化人才引领,锻造高素质新闻工作队伍——陇东报社破解媒体融合人才“瓶颈”的探索实践》论文1篇。该同志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论文、继续教育及本专业所要求的工作量、业绩条件均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四章第一节、第二节规定的正常晋升条件,综合测评95.28分。

该同志低级任职年限满2年不足5年,但任现职以来获得市厅级表彰4次,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破格晋升业绩贡献条件。

三、推荐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1、郑朝静,女,汉族,生于1992年10月,甘肃镇原县人,2014年6月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新闻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4年7月进入陇东报社从事记者、编辑岗位工作。2017年3月取得初级职称任职资格,2017年4月聘任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至今满5年。2020年3月通过庆阳市事业单位统一招考转为陇东报社在编人员。该同志任现职以来,2017年至2021年考核等次均为优秀,获甘肃新闻奖7个,获甘肃第二十七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奖1个。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及本专业所要求的工作量、业绩条件均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晋升条件,综合测评94.33分。

业绩贡献实际达到《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五章第二节第四十条第(一)款8项(获市厅级表彰8次),符合晋升中级职称的标准。

2、赵亮,男,汉族,生于1982年7月,甘肃西峰区人。2006年7月毕业于贵州师范大学广播电视新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7月进入陇东报社,从事时记者、编辑岗位工作。2016年7月至2019年7月挂职担任宁县米桥镇龙湾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龙湾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长。2010年1月取得初级职称任职资格,2010年4月聘任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至今满12年。该同志任现职以来,采写消息、通讯、社会调查稿件1600多篇,拍摄新闻照片380多幅。其中,刊登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头版头条或首页首屏的不少于5篇。2017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其他均为合格。获甘肃新闻奖1个,全市好新闻奖1个,个人被评为“2017年度全市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先进帮扶干部”。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及本专业所要求的工作量、业绩条件均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晋升条件,综合测评92.12分。

业绩贡献实际达到《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五章第二节第四十条第(一)款2项(获市厅级表彰1次,获县(市、区)级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1-4项业绩1项),达到四十条第(二)款条件标准2项(达到工作量,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符合晋升中级职称的标准。

3、俄少飞,男,汉族,生于1989年2月,甘肃西峰区人。2012年6月毕业于陇东学院艺术设计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3月进入报社从事编辑岗位工作,系庆阳陇东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聘用人员,2017年3月取得初级职称(助理编辑)任职资格,同年4月聘任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至今满5年。该同志任现职以来,2017年至2021年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其中2017年、2018年度获优秀等次。获甘肃省新闻奖1个,全市好新闻奖1个。采写、编审的稿件200余篇。其中,刊登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头版头条或首页首屏的80余篇;任职年限、能力条件标准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晋升条件,综合测评92.59分。

业绩贡献实际达到《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五章第二节第四十条第(一)款1项(获市厅级表彰1次),第四十条第(二)款2项(达到要求工作量,年度考核2次优秀),符合晋升中级职称的标准。

四、推荐申报破格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尚倩,女,汉族,生于1990年3月,甘肃西峰区人。2013年6月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14年7月进入陇东报社从事记者、编辑岗位工作,系陇东报社聘用人员。2017年3月取得初级职称(助理编辑)任职资格,2017年4月聘任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至今满5年。该同志任现职以来,2017年至2021年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获甘肃新闻奖二等奖2个。每年编审稿件累计2000余篇,其中刊登在市级以上以上新闻媒体刊登头版头条90余篇。该同志任职年限、能力条件标准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晋升条件,综合测评92.57分。该同志所学专业明显不对口,但任现职以来,获得市厅级表彰2次,达到要求的工作量,符合《甘肃省新闻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85号)第五章第三节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破格晋升业绩贡献条件。

公示时间:2022年09月23日—2022年09月29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致电0934-8353311,或直接向总编办反映。

陇东报社

2022年9月23日


编辑:刘家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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