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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严防疫情传播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法行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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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防新冠肺炎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和扩散,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庆阳市交通运输局、庆阳市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防疫情传播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力维护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中所称“非法营运行为”是指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格,违规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各类违法行为,或者虽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格但超出许可范围或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的道路运输经营行为。

二、本通告中所称“非法营运行为”包括:未经道路旅客经营许可或无道路旅客经营资格违规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行为(包括私家车、租赁车、“顺风车”“网约车”等车辆违规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虽经道路旅客经营许可或备案,但未按规定区域或路线营运的行为(包括班线客车、出租车、公交车、专线客车、旅游包车等车辆违规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车辆经营者或使用者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行为。

三、严禁任何组织及个人违反道路运输经营管理规定或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以专线、包车、租赁、网络预约等名义揽客、拉客,采取“点对点接送”等方式组织客运或变相组织客运。

四、严禁道路运输经营者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在普通公路、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路段区域下客、转客、甩客;严禁任何车辆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前往疫情禁止区域接送或转运人员,或者通过篡改个人行程码、提供个人虚假信息等方式逃避疫情防控检查或协助他人逃避疫情防控检查。

五、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不得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从事道路旅客经营活动,不得逃避疫情检查。对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依法处置,实施行政处罚。

六、对拒不配合检查、强行冲卡、寻衅滋事、造谣惑众、煽动闹事、制造恐慌、扰乱交通秩序、扰乱防疫工作秩序、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甚至暴力抗法等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由交通运输部门协助公安部门依法处置,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加强个人防护,坚决抵制非法营运和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拒绝乘坐任何形式的非法营运车辆,确保自身健康及生命财产安全,严防疫情传播。同时,鼓励广大市民群众参与“群防群治”,踊跃举报非法营运和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向交通运输、公安机关报告,可拨打举报电话,也可向所属县区乡镇(街办)、村组(社区)、居民小区等组织报告,并提供线索,配合做好打击非法营运工作。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庆阳市交通运输局

庆阳市公安局

2022年10月19日

举报电话

西峰区

庆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0934-8665018

庆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西峰大队:0934-5987777

西峰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0934-8683397

宁 县

宁县交通运输局:0934-5956169

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0934-6627620

庆城县

庆城县交通运输局: 0934-3271111

庆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0934-3222575

镇原县

镇原县交通运输局: 0934-7123204

镇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0934-7133155

合水县

合水县交通运输局:0934-5521512

合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0934-5523879

环 县

环县交通运输局:0934-4600285

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0934-4421022

华池县

华池县交通运输局: 0934-5121237

华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0934-5121010

正宁县

正宁县交通运输局: 0934-6121405

正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0934-5919333

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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