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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农业农村局:用好政府扶持资金 培育壮大农业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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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网讯 (记者 马小隆)日前,记者从全市银政企对接活动中获悉,今年,市财政预算安排2000万元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以贷款贴息的方式,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农业产业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财政部门按照高效快捷的原则,进一步细化优化操作流程,落实好扶持政策,加快培育壮大农业产业。

据介绍,为切实用好政府农业产业贴息补助资金,市政府出台了《庆阳市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发展贷款贴息办法》,以“牛羊猪鸡,果菜菌药”八大优势主导产业为重点领域,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于农业产业发展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农产品收购、农资农机购置、农产品加工生产设施建设、仓储及冷链物流建设、农业品牌培育、农业科技研发和新品种引进等农业生产关键环节的银行贷款进行贴息补助。贴息对象为在我市辖区内的经营主体,同一经营主体原则上不得重复享受市、县贴息补助。

据了解,贷款贴息3年为1个周期,周期内贴息额按年度分段核算兑付当年贴息资金,贴息利率以经营主体实际贷款利率为准。贴息标准为:新建农业产业化项目贷款分年度确定贴息比例,第一年全额贴息,第二、第三年均按照70%比例贴息;改(扩、续)建农业产业化项目3个年度全部按照70%比例贴息。贴息方式实行“即贷即贴”。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在承贷银行设立农业产业财政贴息专户,承贷银行向经营主体放贷后,市、县(区)财政部门将贷款预期利息拨付至农业产业财政贴息专户。贷款利息实际产生后,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核,及时向承贷银行拨付贴息资金。同一经营主体年度贴息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对产业发展贡献大、联农带农作用强的经营主体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贴息额度。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介绍,申报审定程序按照“主体申报、县级审查、市级审核”原则,由经营主体向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申报并提交有关资料;县(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组织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和实地核查,确保贷款农业用途;市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审核,按程序拨付贴息资金。


编辑:袁乙琪责任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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