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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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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从2023年3月中旬至6月中旬,市委派出6个巡察组,对市发展改革委等16个部门(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开展常规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期间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情况反映,将按有关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部门(单位)和各巡察组受理信访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本轮被巡察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退役军人局、市住建局、市建筑设计院、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市水保局、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西峰分局)、市信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等16个市直部门(单位)及其下属单位。

二、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在巡察组驻地和被巡察部门(单位)设立固定意见箱,公开信访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邮政信箱、来访地址、来信地址,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受理来电来访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6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编辑:姜大捷责任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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