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陇东天然气项目部)2023年产建地面工程环评工作已委托陕西省现代建筑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要求,公开下列项目信息: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陇东天然气项目部)2023年产建地面工程
承建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
建设内容:部署产能3.0×108m3/a,新建井场22座,新建站场2座,改扩建站场1座;配套建设采气管线、集气管线,道路、给排水、消防、通信等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通讯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人民路
邮编:745100
联系人:周佳
联系电话:1391959926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兴泰七街168号
联系人:张鹏
联系电话:02981713025
E-mail:41326030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格式以及填写要求以生态环境部相关要求为准,可通过以下链接自行下载(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也可通过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欢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以及周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非环保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内。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上通讯地址邮寄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