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委托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宁县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建设128座井场及相关配套管线,1座油泥储存点及1条集油管线改线工程,配套建设公用设施、配套建设环保及安全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
单位地址:甘肃省庆阳市
联系人:李工电话:1819343686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118号
联系人:葛工电话:0311-83033190邮箱:128502489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1TRKtNx8i9shFnELPaICw?pwd=shuy
提取码:shuy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在公众意见表中,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陈述自己的意见。
2、以书信、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陈述自己的意见。
3、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建设单位。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六、公众时间
从即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