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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开展社会用字规范化情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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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的重要部署,全面落实全国全省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及“三抓三促”行动,切实提高我市社会用语用字的规范化水平,根据省语委等部门开展全省社会用字规范化情况专项检查的安排部署,市语委、教育局、交通运输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联合成立检查组,开展了全市社会用字规范化情况检查。


7月13日下午,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检查组组长张建军主持召开了检查组成员培训会,对检查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组织学习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商标法》《广告法》《地名管理条例》《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7月14日至15日,检查组对市文化馆、图书馆、体育馆、庆阳高铁站、机场、北汽车站、东方丽晶茂综合商场、百佳超市、合水县博物馆、庆城县周祖陵及周边的街道用字规范化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可以看出,我市社会用字基本规范,名称牌、指示牌、广告牌、公交站名牌、交通指示牌等用字规范,各相关单位对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认识清晰,执法严格,总体规范程度较高。针对个别场所宣传海报、提示内容出现标点不规范或混用繁体字的问题,现场讲解用字规范标准,督促尽快落实整改。


本次检查进一步提高了我市窗口单位规范用语用字意识,提升了社会用字规范化水平,优化了营商环境,推动了全市精神文明建设。

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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