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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读书 | 书是一位老友(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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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书籍的喜欢,源于母亲的支持。学龄前,她便订阅了很多少儿杂志,我自己翻阅,她也给我讲。起初是懵懵懂懂地看,通过图片猜测字词的意思,在不断重复的“碰面”中,我也能有一些“眼熟”的字词了。于是,别的小孩追逐嬉戏的时候,我都是提个小板凳儿坐在屋檐下读书。可以独立阅读后,我开始对读书痴迷。每个月新书到的那几天,是我的快乐时光,每每拿到新书都爱不释手。从封面、扉页、目录到正文,甚至连标点符号都不想错过。翻开新书扑面而来的油墨香,让人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

我该庆幸的是,在那个谈小说“色变”的学生时代,我是自由的。漫画、杂志、散文、小说,什么都想看,什么都爱看,什么也都被允许看。书里的世界太令人着迷,古今中外、天南海北,足不出户,我已经云游四海。

经过长期阅读积累,萌发写东西的想法,似乎是一种顺理成章且自然而然的事情。于是,我开始尝试着写一点感悟,由短到长,从少到多,各种题材都有。个别习作被选编在校刊上,有的还被当成范文在同学间传阅。这一切都得益于我的“放养式”阅读。

在大家都是乖宝宝的时候,这样的我无疑是另类的。当懵懂的孩童知道搀扶老人过马路是一种优良品质时,突然横空出世了一组搀扶老人过马路的“儿童大军”,大家的日记、作文里都“巧合”地出现了雷同的助人为乐桥段。而我的小作文里,不是去姥姥家“当土匪”,就是在舅舅家撩猫逗狗。得感谢我的语文启蒙老师,没有因为我的“不合群”而批评我,反而经常鼓励我,有想法、有感悟就大胆的表达出来。这种快乐的自由生长一直持续到了高中,有一次老师布置一篇作文,写《米洛斯的维纳斯》读后感。大流当然是一片赞美声,什么独特地美、残缺地想象、坚韧地力量等等。恕我愚钝,当下的年龄和阅历无法从艺术家的角度来看出一丝丝美感,也真心不觉着一个缺失了双臂的雕塑何美之有?!于是我和我的同学们大唱反调,痛批那些认为断臂美的人,一个残缺的躯体本来就是不幸的,人们却要人云亦云“戳”人家伤疤硬夸?彼时年少轻狂,并不想了解清冈卓行是何许人士,义愤填膺、指手画脚的抒发了一番自己的“独到”见解。周五的作文课上,老师让我到讲台上把自己的作文读一遍,我懵了。直到同桌用胳膊肘碰了碰发呆的我,我才扭扭捏捏地走上讲台,怎么读完的我也不知道。只听见老师问大家:你们觉得这篇作文怎么样?教室里鸦雀无声,同学们可能也不明白老师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只是惶恐地看着他。“我和年级其他语文老师分享了这篇作文,大家都觉得不错,立意新,有自己的见解。同学们课后传阅一下。”啊?哦!心里悬着的一块大石头总算落了地。

经过此事,我仿佛得到了能量加持,对于阅读的喜好更加一发不可收拾。课余时间看,周末节假日也不爱出门了,即便外出,也会带一本书来打发舟车劳顿中的无聊。变着法儿挤时间读书。有一段时间,学校里兴起一股读书热,同学间开始攀比起来,书读得多似乎变成了一种无上的荣耀,大家开始暗暗较劲。我的心态也逐渐产生了变化,读书的虚荣心、功利心似乎更强了。我开始追求读书的量,不求甚解、囫囵吞枣。《飘》《红与黑》《傲慢与偏见》《茶花女》《呼啸山庄》《基督山伯爵》等,我填鸭式的大量阅读了这些大部头的书,几乎两三天一本,且不再复读。可后来再提及,我甚至连书中主人公的名字都想不起来。谈及内容,更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显然,我走进了一个读书的误区,虚荣心、功利心作祟,盲目从大流,耗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甚至是金钱,给自己买了个教训。读书不可盲从,也不能贪多求快,心静下来,择一本书,仔细品读,慢慢消化。

从学生时代至工作以来,读书的习惯一直保持着。在大量的电子书,新媒体平台充斥的当下,我仍然偏好于读纸质书籍。当然,也不排斥读电子书等其他阅读形式,只是对纸质的书本有一种执念,觉得它能带来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踏实感。经典的书籍更值得收藏,反复精读,且每次的感受都不同。和很多爱读书的人一样,我习惯于在床头放一本书。忙碌或闲暇之际,翻开它,与书中的人物交流,心情愉悦,身体放松,精神也得到了满足。书籍像一位相交了多年的故友,与它相伴,闲适安逸,纯粹舒心。

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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