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陇东报数字报

  • 掌中庆阳客户端

首页 > 社会
庆阳市支持深化文旅融合发展若干政策之品牌创建奖励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 “ 发现 ” ,使用 “ 扫一扫 ”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奖补办法

对新评定的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对新评为国家五星级、四星级的旅游饭店,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评定的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或文化旅游休闲街区,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新评定的全国甲级、乙级旅游民宿,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其它省级评定的乡村旅游示范村、全域旅游示范县等旅游品牌以省级奖励为主。

相关说明

新评定是指2023年4月以后由文旅主管部门评定。

品牌评定成功即给予奖励,对已经奖励过的品牌成功晋级的,按照标准补发差额。

申报流程

新评定的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申领奖励资金,由县(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在每年2月底前申报(当年申报上一年度评定奖励资金),并提供国家或省、市等有关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印发的证明文件,经审核后按照标准给予奖励。

新评定的国家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申领奖励资金,由县(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在每年2月底前申报(当年申报上一年度评定奖励资金),并提供省、市文化等有关旅游主管部门印发的证明文件,经审核后按照标准给予奖励。

新评定的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申领奖励资金,由县(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在每年2月底前申报(当年申报上一年度评定奖励资金),并提供国家或省、市文化旅游等主管部门印发的证明文件,经审核后按照标准给予奖励。

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或文化旅游休闲街区申领奖励资金,由县(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在每年2月底前申报(当年申报上一年度评定奖励资金),并提供国家或省、市文化旅游等主管部门印发的证明文件,经审核后即按照标准给予奖励。

新评定的全国甲级、乙级旅游民宿申领奖励资金,由县(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在每年2月底前申报(当年申报上一年度评定奖励资金),并提供国家或省、市文化旅游等主管部门印发的证明文件,经审核后即按照标准给予奖励。

联系人:徐彦钦

联系电话:0934-8211659  13993401112

邮箱:812360302@qq.com

扫码下载《庆阳市品牌创建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

编辑:吴树权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