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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纪委监委关于2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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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震慑作用,现将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正宁县西坡镇高红村二组组长杨生林违规套取、收取冬春救助资金问题。20212月至20222月,杨生林在担任西坡镇高红村二组组长期间,以组上支付劳务报酬和维修机井费为由,在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资金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在本组3户群众名下套取冬春生活救助资金3000元,违规收取8户群众冬春生活救助资金6200元20237月,杨生林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资金已分别收缴和退赔。

2.正宁县永和镇房河村村委会文书兼雷沟组组长雷小龙虚报冒领劳务费问题。2018年4月至10月,雷小龙在担任永和镇房河村村委会文书兼雷沟组组长期间,虚造劳务花名册和领条,套取3220元劳务费用于个人支出。2023年4月,雷小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是二十届中央纪委谋篇开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推动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查各种损害群众利益、侵占集体资产的违纪违法行为,为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编辑:吴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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